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100起涉刑土地违法案件(9)
62.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索河街道某村委会非法占地案。2018年7月、11月,蔡甸区索河街道某村委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本村土地37.88亩(耕地37.52亩)建房。2018年10月原蔡甸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5月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2019年12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8月,蔡甸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索河街道某村委会原村党支部书记严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63.湖南省张家界市某建材公司非法占地案。2017年5月,张家界市某建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永定区大庸桥办事处立功桥社区二组土地32.94亩(耕地3.67亩)建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办公楼及相关附属设施。2018年2月,原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19年4月,永定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该公司罚金50万元;判处公司法人代表朱某某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万元。
64.湖南省道县蒋某某等人破坏耕地案。2014年9月,蒋某某等3人与寿雁镇豪福村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未经批准租用该村土地110亩(耕地10.354亩)建设道路、挖塘养殖虾苗。2018年10月,原道县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11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19年12月,道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判处蒋某某等人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65.湖南省邵阳县某采石场破坏耕地案。2017年1月,邵阳县某采石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岩口铺镇白地村河西组耕地13.18亩采石。2019年9月,邵阳县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4月,邵阳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该采石场判处罚金1万元;判处公司法人代表黄某某拘役6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该采石场承担环境修复费用16.09万元,并在媒体上向社会公众道歉。
66.广东省中山市卢某某非法占地案。2020年1月,卢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坦洲镇裕洲村永久基本农田27.21亩堆填淤泥等废弃物。2020年7月,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8月,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卢某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67.广东省新兴县某房地产公司非法占地案。2018年9月,新兴县某房地产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新城镇农用地30.75亩推填土。2019年4月,新兴县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8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1月,新兴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该公司罚金10万元;判处公司法人代表陈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68.广东省罗定市林某破坏耕地案。2018年6月,林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罗镜镇云沙村委沈屋村、石岗村耕地12.01亩(永久基本农田10亩)挖土。2018年12月,原罗定市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2019年1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5月,罗定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