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被判18年!审计署公布24起审计移送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人民网北京12月24日电 (记者杨曦)近日,审计署网站发布《2021年第5号公告:审计署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显示,24起审计移送有关部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中,共有38人、2家公司受到严肃查处,3个地方行政单位受到严肃问责。其中,中信集团原党委委员、执行董事赵景文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为刑期最长;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3亿元,为数额最大。
以下为公告原文:
审计署持续跟踪了解移送有关部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近期了解到的情况如下:
一、中信集团原党委委员、执行董事赵景文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钱款问题
审计发现,2013年至2016年,赵景文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收购过程中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2018年9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查。至2021年9月,赵景文被开除党籍、取消享受的待遇、收缴违纪违法所得,以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20万元。
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许臻涉嫌违规申领地方财政奖励等问题
审计发现,2015年至2018年,许臻涉嫌违规申领地方财政奖励、利用职权为其女儿工作提供便利。2019年7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人民银行调查。至2021年6月,许臻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并移送司法机关。
三、浦发银行原副行长穆矢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操作并收受钱款问题
审计发现,2015年至2016年,穆矢涉嫌通过违规操作为某保险公司办理通道业务,并收受钱款。2019年7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查。至2021年2月,穆矢被开除党籍、收缴违纪所得,并移送司法机关。
四、中国建设银行原投资总监兼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王贵亚涉嫌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并收受钱款问题
审计发现,2012年至2013年,王贵亚涉嫌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并收受钱款。2017年12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最高检调查。2020年11月,王贵亚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万元。
五、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原副行长张有赋涉嫌收受融资企业钱款问题
审计发现,2015年至2016年,张有赋涉嫌违规操作为相关企业提供融资,并收受该企业钱款。2018年12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中国工商银行调查。2021年8月,张有赋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并移送司法机关。
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杨百路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谋利问题
审计发现,2012年至2016年,杨百路涉嫌为企业发放贷款和参与不良贷款处置提供便利,并谋取不当利益。2020年12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纪检监察组调查。2021年9月,杨百路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并移送司法机关。
七、浙商证券原副总裁周跃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钱款问题
审计发现,2013年至2015年,周跃涉嫌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构服务协议等方式,骗取浙商证券资金,为第三方谋利并收受钱款。2018年1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浙江省纪委调查。2020年8月,周跃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
八、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区域事业部原负责人陈刚涉嫌受贿问题
审计发现,2012年至2016年,陈刚涉嫌在向相关企业发放贷款时以财务顾问费名义索取巨额钱款。2020年1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江苏省公安厅调查。2021年8月,陈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15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5.32亿元。
九、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操纵期货合约谋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