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重点任务:国家能源局公布2022年能源工作“路线图”(2)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能源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优化涉企服务,打通堵点,为分布式发电就近市场化交易、微电网、综合能源服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持续推进能源法治建设。加快制定能源法,修订电力法、煤炭法和可再生能源法,推进石油储备条例制定工作。
提升能源监管效能
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继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切实提升用电满意度和获得感。
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深化电网、油气管网监管,加大公平开放、运行调度、价格成本、合同履约、电网代购电、机组非计划停运等方面的监管力度,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加强电力安全监管。构建电力安全指标体系,建立安全审计工作机制,试点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抓好班组安全和新能源安全专项监管,出台《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
强化监管体系建设。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推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开展信用监管试点。强化能源监管行政执法,办好12398能源监管热线,畅通互联网等投诉举报新途径,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全方位拓展能源国际合作
统筹谋划好大国能源合作。积极推动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中俄原油管道等建设运行,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好田湾、徐大堡4台核电机组,推动打造更加紧密的中俄能源合作伙伴关系。落实中美两国元首视频会晤重要共识,推动双方在能源安全、天然气和新能源等领域开展对话交流。持续深化中欧能源务实合作,依托既有对话机制与合作平台,促进政策交流与企业间创新合作示范项目落地。
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深化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继续推进与周边国家电力互联。聚焦重点国别、重点领域、重点项目,不断提升合作水平。稳步拓展风电、光伏、核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合作。
精心打造国际合作平台。以“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国际能源变革论坛为载体,积极推动中国—东盟清洁能源中心、中国—阿盟能源合作分中心等落地,深度参与联合国、G20、IEA、IRENA、金砖、上合组织等多边机制。
(责编:李楠桦、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