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曝光首批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人民网北京12月28日电 (记者李楠桦)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12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一批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关系人民群众安全健康的行业和领域。
这是《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施行后首次公布典型案例,将对严重违法失信者形成强有力震慑。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还出台了《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鼓励违法失信市场主体重塑信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信用监管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长效治本之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市场监管总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强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进一步推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用足用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等信用监管工具,支持商事制度改革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定期选取部分典型案例集中曝光,不断强化震慑效果。
附:市场监管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第一批)
一、山西省忻州市市场监管局将严重危害校园食品安全的忻州现代双语学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1年10月14日,接到群众关于忻州现代双语学校出现部分学生不明原因呕吐的举报后,忻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查明,忻州现代双语学校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未按要求落实到人,未设置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切配间使用的刀具无“生”“熟”标识,食品留样柜记录温度不准确,无法提供炊具及打饭桶消毒记录,购进蔬菜无合格证明文件,切配间的半成品有部分未加盖,餐车在运输过程中有部分盛放食品的餐盆未加盖,负责打饭的多名生活老师无法提供健康证等,导致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当事人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山西省忻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同时当事人因“学生饭中吃出死老鼠”一案,已于今年10月24日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存在“屡禁不止、屡罚不改”情形,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忻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五条等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重点内容。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连续三年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当事人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对食堂管理工作思想上不够重视、措施上不够得力,以致发生食堂各项食品安全制度不落实,学生集体出现呕吐现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对当事人予以从重处罚,并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向社会公示,实施联合惩戒,将起到强大震慑和警示作用,有力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场监管局将故意篡改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并进行销售的库尔勒平林食品配送中心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1年9月13日,巴州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检查当事人商铺和库房时,发现50余个品种、数量巨大的超过保质期限,甚至部分肉眼可见已霉变的预包装食品。同时发现一定数量的空白食品标签、标签打码器、化油器清洗剂等造假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