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阶段就造假,学术如何“正衣冠”(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12-29 09: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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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它警示学术不端已蔓延到科研申报阶段,更多管理部门该警惕潜伏的风险,监督监管不可忽视。“应该将对科研诚信的监督,对伦理的审查等制度贯穿科研活动的全过程,让规则发挥强有力的约束作用。”北京科技大学科技与社会研究所潘建红教授对此建议说。

  其次,让利益“脱钩”是根本的解决办法。在李伦看来,关键在于实施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科学的客观性,坚持利益中立原则,保证不被其他利益左右。

  在这方面,国际科技界已经达成共识,并付诸实践,具体包括回避、披露、监管等制度的普遍采用。例如,涉及经济利益的,可以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或者强制回避;实在无法回避,可以在论文发表时公开披露利益相关信息。而如果披露信息不真实,将可能被质疑成果的准确性。记者注意到,2020年国际期刊《欧洲呼吸杂志》就曾因研究者未如实披露与烟草业的关系,而撤回了其关于吸烟者不易感染新冠病毒的论文。

  与此同时,不将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等与人员奖励奖金、工作考核挂钩,也是“脱钩”的重要举措。2021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修订版《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就有相关规定。

  然而,对这些政策举措的执行和落实,仍有薄弱环节。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调查显示,有超三成(33.6%)科技工作者认为所在单位没有落实科研诚信与伦理建设相关制度。对此,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科学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赵延东表示,应着重建设完备的制度体系,特别是承担科研诚信和伦理管理主体责任的高校、科研机构、医院和企业等,要建设健全的审查机制。

  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的系统教育也存在“漏洞”。该调查显示,仅有不到五成(45.9%)科技工作者表示自己了解科研伦理、学术诚信等学术规范知识,超五成(55.1%)认为当前在高等教育中针对科研诚信和伦理的教育不充足。

  “目前,通过系统课程学习科研诚信与伦理知识的科技工作者还是少数,大多数是借助媒体和自学了解这些内容。”赵延东说,“还应该健全科技诚信与伦理教育的课程与教材,提升大家的意识,让大家更有能力和动机遵守科研诚信伦理规范。”(本报记者 詹媛)


(责编:赵竹青、陈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