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为群众安全出行、平安过节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2)
加强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加强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持续推进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重点对建造年代较早、长期失修失管、违法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野蛮装修、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以及擅自改变用途、违规用作经营(出租)的人员聚集场所优先排查,抓紧鉴定,果断采取措施,坚决防止隐患变成事故。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持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加快安全性鉴定或评估。对前期通过封存停用、警示标识等管理性措施完成阶段性整改的,要继续动员产权人(使用人)通过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等工程性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以根据实际将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同时,要重点聚焦3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和擅自改扩建4类重点房屋开展抽检复核,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和技术专家的作用,查漏补缺,扫除盲区,特别要将用于出租的房屋纳入重点排查范围,建立常态化的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
加强城市管理监督。各地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城市管理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作用,对城市运行状况实时监测、集中研判、预测预警。要强化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对人员密集、问题多发的重点场所、区域提高巡查频率,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安全管理,督促房屋业主、广告设置人落实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责任,对于废弃的缆线、立杆要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清理。要加强城市公共区域私搭乱建治理,严肃整治在城市公共区域内乱堆、乱放、乱挖、乱设、乱建等现象。
强化预警提示和应急值守。各地要密切关注极寒天气和雨雪冰冻、地震等灾害,关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相关舆情动向,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及时了解、发布预警信息,加强风险提示和安全宣传。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和通信渠道,及时核实、上报有关信息,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要加强与当地消防、应急、地震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密切联系和配合,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扎实做好现场指导工作,科学有效应对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责编:王仁宏、高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