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风险提示!防范虚假宣传、“首月0元”等“套路”行为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01-20 15: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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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月20日电 (记者罗知之)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今日发布了2022年首期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侵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的“套路”行为。比如在贷款产品营销中,有息费不透明、虚假宣传、莫名收费等类似“套路贷”行为;在保险营销中,有以“首月0元”“免费保障”等为噱头的误导投保“套路保”行为。

“套路”行为有哪些?

片面信息披露、隐藏产品风险等“套路”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在贷款营销中,要警惕类似“套路贷”的营销宣传行为,如息费不透明,故意模糊借贷成本,不明示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还本付息安排等。有的借款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取了高额费用,所谓“零息”名不副实。比如借款人有的遭遇了砍头息,有的贷款后发现还须支付担保费、服务费、保险费等,真实的贷款成本很高。

在保险营销中,保费交纳前轻后重、层层递增等“套路保”行为也是以“优惠”之名进行诱导。比如片面宣传“首月0元”“首月1元”“免费领取”,以“零首付”等套路给人优惠错觉,实际上是将保费分摊至后期,消费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此外,还有炒作“限售、限时、限量”,不如实、不准确介绍产品责任、功能和保险期间,或以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产品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等销售误导行为。有的消费者就因所谓“免费”“限时”等套路,被误导投保了不需要甚至是完全不了解的保险产品。

互联网界面设置暗藏“套路”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当前,通过互联网购买金融产品、使用金融服务已十分普遍。部分机构在互联网页面中暗藏各种“套路”,给消费者自主选择设置障碍,使一些对智能设备使用不熟悉的老年消费者、对金融产品风险定价不敏感的消费者、或者缺乏理性消费观念的消费者更容易被“套路”。

比如,在购物、媒体、社交、游戏等互联网场景中借贷产品广告泛滥,平台直接提供贷款服务或为贷款业务引流以完成流量变现,在产品推广、展示或支付等环节诱导消费者优先使用消费信贷。又如,一些互联网保险营销广告界面设置不规范、不清晰,在页面中诱导消费者勾选“领取保障”“自动续费”等选项。此外,还有平台以默认勾选、强制勾选等方式进行捆绑搭售,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非必要的产品或服务。

互联网贷款营销不当诱导“套路”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一些机构或平台基于自身大数据资源优势对消费者行为数据进行分析和滥用,引导甚至操纵消费者需求,比如不顾消费者综合授信额度、还款能力、还款来源等情况,一味地诱导消费者借贷、负债、超前消费,这种利用优势地位不当诱导消费者的行为,一定程度上也侵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套路贷、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套路”侵害消费者财产安全权。套路贷、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也不断变换马甲,打着金融创新、金融服务等名义,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比如,有套路贷打着“创业”“求职”“美容”等名义,用提供就业、培训、医美等服务作伪装,在校学生、求职人群或盲目追求高消费人群等更易上当受骗。也有不法分子以“退保理财”“代理退保”等名义招揽生意,怂恿或诱骗消费者委托其退保正常保险去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甚至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暗藏集资诈骗风险。还有不法分子利用一些债权债务人群急于解困、收回资金的心理,打着债事化解、债事咨询服务等名目收取高额服务费,实则是真收费,假代还的非法集资或金融诈骗。

如何防止“套路”营销行为侵害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