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截至去年底已累计召回汽车9130万辆
人民网北京1月21日电 (记者孙博洋)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强化产品召回监管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及相关专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和解读。
坚守安全底线 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副局长王贇松表示,缺陷产品召回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到现在已经18个年头,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体系逐步健全,缺陷调查力度持续加大,召回效果日益显现,有效消除了汽车和消费品产品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了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不断增强。
据王贇松介绍,在汽车召回领域,坚持深化改革和强化监管一体推进,完善召回管理制度、规范和标准,加强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召回监管,推进新能源汽车事故调查体系建设和安全评估。截至2021年底,累计召回汽车9130万辆,问题主要集中在电子电器、发动机等总成。
而在消费品召回领域,出台《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构建统一的全国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体系,健全缺陷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产品安全风险研判,夯实缺陷调查技术支撑,探索电商平台消费品召回监督与安全共治机制。截至2021年底,累计召回消费品8027万件,电子电器、食品相关产品、儿童用品分列召回数量的前三位。
落实“双碳”战略 机动车排放召回步入正轨
据了解,近一段时间,我国陆续推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汽车市场,机动车碳排放量对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具有重要影响。为了降低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带来的空气污染,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生态环境部制定并发布了《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王贇松介绍说,《规定》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与生态环境部密切合作,机动车排放召回工作步入正轨。一是加强政策宣贯。通过主流媒体发布《规定》解读,联合生态环境部召开政策宣贯会,起草《〈规定〉要义》,从不同层面促进行业和社会公众对排放召回的理解和认同。二是建立合作机制。加强两部门机动车排放信息的互通与共享,建立联合技术会商机制,明确召回监督流程和技术标准。三是加大监管力度。针对部分车型曲轴箱强制通风装置、还原剂储液箱、三元催化反应器、车载自动诊断系统OBD等重点排放零部件加强监管,截至2021年底,共召回车辆144万辆。
突出新能源汽车 推动产业行稳致远
王贇松表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发展快车道,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企业竞争力大幅增强,成为汽车产业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和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
据统计,2021年新能源汽车成为汽车行业最大亮点,连续7年销量全球第一。据介绍,截至2021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784万辆,占汽车总量的2.6%。
王贇松表示,新能源汽车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关系企业信誉,关系国家形象。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与保障体系不断健全,车辆安全运行水平稳步提高,每万辆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率持续呈下降趋势。
“与传统燃油车相比,新能源汽车呈现出新的安全特点,市场上有些车辆出现了电池化学稳定性、再生制动、碰撞兼容性等新型风险类型,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加强监管。”王贇松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