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用好RCEP?相关部委给出这些建议(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01-26 15: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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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税司副司长邸杰建议企业抓住RCEP带来的机遇,抢占先机,研究协定用好协定,提升行业产品竞争力,加强产业合作和优化区域供应链,充分利用RCEP政策红利,收获实实在在的利益。

邸杰介绍,RCEP生效近一个月来,截至1月25日,我国出口企业申领原产地证书和开具原产地声明共24695份,货值92.5亿元,主要商品为贱金属、化工品、黄酒、鞋靴等。267票RCEP项下进口货物顺利通关,货值4.6亿元,主要享惠商品为贱金属、化工品、润滑油等。

邸杰表示,海关总署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秉持“为群众办实事”的精神,在进出口两端同时释放政策红利,致力于准确给予企业进口享惠、及时提供出口签证服务,为企业尽享协定优惠提供优质服务保障。

一是出台《RCEP项下原产地管理办法》,对RCEP项下享惠货物的原产资格、运输规则、进口申请享惠程序、出口原产地证明出具及核查等作出明确规定。《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RCEP原产地规则实现了国内立法转换。

二是结合RCEP的实施特点重新构建了原产地管理平台,显著提升了原产地管理智能化水平,原产地证书自动审签系统实现了365天、每天24小时“即报、即审、即领”,审核效率提升至“秒级”,极大地节约了企业进出口时间成本。

三是继续推进自助打印证书范围,目前RCEP项下输新加坡、泰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的原产地证书支持自助打印。下一步,海关总署将开放输韩国、马来西亚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同时与RCEP各成员方一同推进原产地电子联网,进一步提升企业进出口便利化程度。

此外,《指导意见》特别提出海关要实施经核准出口商制度,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原产地声明,帮助企业解决享惠受阻问题。目前《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已经实施,其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明确了经核准出口商定义及条件,规范了经核准出口商申请、审核程序,并对事后监管做出了明确要求。经核准出口商可以自行出具原产地声明,无需申领原产地证书,为企业出口提供了极大便利。截至1月25日,认定经核准出口商107家,自主出具原产地声明306份,货值1.3亿元。

邸杰表示,为了使企业了解和用好RCEP原产地规则以及经核准出口商制度,2021年海关培训企业代表8.8万人次,并通过多种媒介渠道发布专题宣传1100余次。接下来,海关总署将继续指导各地海关面向企业开展规则的解读和辅导,继续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努力提高企业对区域累积规则和自主声明的运用能力。同时,当企业在国内外遇到享惠受阻的情况时,可以向海关及时反映情况,海关将通过与各RCEP成员方建立的通关协调机制,以及与商务部、贸促会建立的三部门自贸实施工作机制,在进出口两端尽快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建议企业注重提升标准化能力

市场监管总局国际司一级巡视员韩建平建议企业注重提升标准化能力,更加关注和了解RCEP成员标准体系和对自身的影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努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以标准支撑企业更好地开拓国际市场。同时建议企业关注相关合格评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及时获取相关国家市场准入及认证政策、标准信息,有效对接合格评定机构开展检测认证评价,并及时向政府部门提出政策建议,推动企业顺利走向国际市场。

韩建平表示,国际标准是国际贸易规则的基础,合格评定是国际贸易的“通行证”。《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设有标准、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专章,对合格评定互认、标准协调、技术法规等效、透明度义务履行等提出了更明确、更细致的要求,充分体现了透明、合作和便利贸易的原则,提升了RCEP各成员国相关政策措施的可预见性与可协调性,有利于促进贸易顺利开展。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RCEP协定生效实施相关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市场监管规则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在《指导意见》中特别明确提出要推动标准协调和合格评定结果互认合作,积极利用RCEP协定的多边机制平台开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