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1眼镜质量抽查报告不合格率6.4%(2)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抽查结果处理,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
同时,还要开展质量专项治理。针对浙江省的老视成镜、太阳镜,江苏省的眼镜镜片产品,相应省份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产业集聚区质量专项整治,加大辖区内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保持质量监管高压态势,严肃处理质量违法行为,着力提升质量水平。
(责编:孙红丽、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