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护水,不能光禁渔还得会捞鱼
原标题:科学护水,不能光禁渔还得会捞鱼
水不好,鱼少;鱼多,水不好;生态,平衡是关键。
今年初,千湖之省湖北成为全国唯一获批开展禁捕水域生态捕捞的试点省份,首批5座禁捕湖泊、水库的淡水鱼按科学规划进行生态捕捞,也让市民吃到更加鲜嫩的活鱼。
禁捕水域,为何要捕捞?原因很简单,自然生长的鱼太多,也会破坏水质。2月19日,中国科学院院士曹文宣表示,在部分水库,适当进行生态捕捞,有规划、可持续地利用渔业资源,对长江生态保护非但无害,还具有积极意义。
湖北率先“试水”生态捕捞,是科学养水的一次有益探索。
捕捞是为了更好地保护
1月4日起至春节前,湖北在武湖、鲁湖、惠亭水库、野猪湖、保安湖5个湖泊进行生态捕捞,捕捞约1800万斤鱼。
鱼与水相互依存,鱼儿少了,水草疯长,水质恶化;反之,鱼儿多了,水生态失衡,水质也会恶化。
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发布《长江十年禁渔计划》。湖北作为禁渔重点省份,一共有52个禁捕湖泊、水库,这些区域从2018年就已经开始实施禁捕政策。湖泊、水库生态保护也因此成效显著,长江水域江豚多次重现。
然而,禁捕后,很多湖泊的鱼群数量明显增多,甚至多个湖区的鱼群超过了最佳适宜承载量。“保安湖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019年1月1日实施全面禁捕,湖区生态环境总体向好。但因湖泊草食性鱼类过快增长和底栖鱼类摄食扰动,沉水植物被大量破坏,湖泊降解污染能力直线降低,导致水质下降。”大冶市相关负责人介绍。
保安湖并非个例。近段时间以来,湖北多地反映,当地保护区内禁捕湖泊、水库的鱼类存量增长过快,水质明显下降、水草大幅减少、水华现象(淡水水体中某些蓝藻类过度生长所产生的现象)频发、鱼类因缺氧批量死亡,湖泊生态安全风险问题突出。
鲁湖位于武汉江夏区,2018年实施禁捕,湖泊最大生物承载量约为350万斤鱼,经过3年多禁捕保护,湖内现有鱼类700多万斤,水草几乎被吃光,水质恶化,死鱼现象时有发生。
保护不是一禁了之,多措并举迫在眉睫。
对此,湖北省农业农村厅表示,实施生态捕捞试点完全不同于禁捕以前的生产捕捞,其旨在以生态保护为目的,有效清除超过湖库生物承载量的鱼,这是对长江“十年禁渔”的有益补充和完善。
为生态捕捞划下红线
启动生态捕捞,哪些能捕、能捕多少,红线在哪里?
湖北实施生态捕捞试点的相关方案要求,生态捕捞实行“一湖一策”,对捕捞的配额、品种、作业方式均进行了严格规定。
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生态捕捞总量实行配额管理,捕捞配额上限不超过各自申报生态捕捞总量的80%,其中,武湖配额不超过360万斤、鲁湖配额不超过464万斤、惠亭水库配额不超过326万斤、野猪湖配额不超过384万斤、保安湖配额不超过248万斤。
捕捞品种也需按各自申报的捕捞品种执行,青鱼、草鱼、鲢、鳙起捕规格不低于2公斤每条,湖泊、水库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不得起捕。生态捕捞作业仅限采用“赶、拦、刺、张”联合渔法开展,且网具网目尺寸不低于8厘米。
同时,相关方案还规定,严禁使用电杆、电捕等禁用渔具,严格禁止电鱼、炸鱼等非法捕捞方式,严肃查处以“长江野生鱼”“汉江野生鱼”等为噱头的营销行为。
湖北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吴祖云介绍,此次生态捕捞,明确了具体作业时间、捕捞总量、捕捞规格、渔具渔法、渔获物管理等事项,合理确定捕捞后补充的增殖品种、规格和数量,坚决杜绝 “酷捕滥捕”“一捕了之”。生态捕捞仅涉及禁捕保护区中的小部分湖库,对长江、汉江干流,依然实施最严格的禁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