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动能(2)
第七,坚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与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并举,加强知识产权反垄断执法。知识产权保护既包括对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创新成果的合法专有权利的保护,也包含了对不以创新为目的的不合法垄断行为的规制。《规划》在坚持“严保护”政策的同时,也提出禁止知识产权滥用,强化对滥用标准必要专利的反垄断规制,实现竞争监管与知识产权保护衔接协调,促进创新要素充分涌动。
第八,夯实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智能化。制度、人才及基础设施建设,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规划》提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专利、商标、著作权等领域法律法规修订,培养知识产权领域“高精尖缺”人才。同时,还提出开展知识产权领域“新基建”,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
贯彻实施好《规划》,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任务落实,首先,要将“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这一建设任务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加强领导,细化举措,压实责任。其次,要探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与知识产权专业执法相结合的协调机制,加强专业化、复合型的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效能。最后,要建立动态的监督与信息反馈机制,督促任务落实,总结经验教训,并及时调整工作措施,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和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