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深化税务“放管服”改革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
2021年,财产和行为税申报“十税合一”,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辅助账表单由4张变为1张……
伴随着表单的减少,表单里的数字则给多数纳税人带来获得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并可提前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持续叠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煤电供热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相关税费可缓缴……
这背后,离不开我国税务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前期工作基础上,2021年,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持续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角度,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让营商环境“土壤”土质更优、肥力更足、养分更多。
2021年6月1日起,财产和行为税10个税种实行“归口”管理,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纳税人填报表单数量减少2/3,数据项减少1/3。
“一张表报多个税,少了重复、多了便利,合并申报方便多了。”山东烟台鸿瑞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会计表示。
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原有表单由30张整合为8张,2021年10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选择简化版辅助账,由原来的4张表变为1张表,并调整了计算方法。
不仅如此,纳税人在申报时还发现,税务部门提供的申报表数据预填、要素申报和财务报表与申报表转换等功能,实现了数据自动预填、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在简报、快报的同时,保证不错报、漏报。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2021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至5个工作日,在分批次取消58%税务证明事项的基础上,2021年7月起,对涉及房地产交易、民办教育、境外所得、股权转让等6项税务事项办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再为办税手续做“减”法。
变得更简单的纳税申报表,背后是精准的税收监管。在税收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的税务执法与监管,突出了公平与温度两个关键词。
在公平上,早在2019年,税务总局发布《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和新版《税收征管规范指南》。近两年来,税务部门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促进区域发展战略。
2020年6月,长三角三省两市税务局统一了19项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的100条措施中,包括拓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等6条促进执法标准统一、执法行为有度的措施。此外,2021年10月1日起,京津冀区域内施行统一的《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在税收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建设上。数据显示,2018年8月以来,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开展打虚打骗专项行动,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37.83万户,近5000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强震慑效果明显。
公平的同时,更有温度,2021年4月1日,税务总局推出第一批“首违不罚”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表示,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坚决防止征收“过头税费”,为企业生存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