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分级新国标出台促进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2)
三是在标准作用发挥方面,服务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完善,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发布《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为科学服务8500多万残疾人、准确实施残疾人福利救助政策提供支持;服务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制定发布《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等系列标准,支持47个试点地区开展国家康复辅助器具综合创新试点和社区租赁服务试点;服务国家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制定发布《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精神卫生福利事业发展;服务2022年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支持有关部门和单位修订《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分级》国家标准,规范残疾人分级参加运动会。
他表示, 下一步,民政部将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充分发挥标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坚持“标准制定和宣贯实施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更好助力残疾人事业发展。
会上,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科研信息部部长黄莹就《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分级》国家标准与原国标相比进行的调整进行了介绍。
黄莹介绍到,与原国标相比,主要调整包括:首先,鉴于2015年国际残奥委会《IPC 分级准则》以及各残疾人单项体育组织均采用“classification”(分级)一词,征求专家意见后,同意题目不再使用原标准“医学和功能分级”一词,简化修订为“分级”和国际惯例保持一致,标准名称更改为“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分级”。
其次,对原标准中残疾人高山滑雪和北欧滑雪项目分级标准进行修订,并增加坐姿分级标准。经过多年发展,该两个项目除分级规则发生变化外,可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损伤类别也更加丰富,起草组在保持原国标基本结构的基础上,根据最新国际分级规则,对分级标准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三,单板滑雪、轮椅冰壶、残疾人冰球3个项目分别于2014年、2006年、1994年首次进入冬季残奥会大家庭。随着冬季项目运动的发展壮大,我国均已开展该3项残疾人体育赛事,为满足分级和项目发展需求,新增了残疾人单板滑雪、轮椅冰壶和残疾人冰球3个大项分级规则标准。
第四,2015年国际残奥委会《IPC 分级准则》对允许参加的损伤类别进行明确规定,对各损伤类别的评估方法也进行详细说明。本次标准修改增加了“3.术语和定义”、增加了“附录A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合格的损伤类别”、“附录B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分级评估方法”等内容,对如何执行正文的条目进行补充说明,使标准更具操作性。
(责编:乔业琼、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