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落实总体安排部署坚持为民服务取得实效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坚持需求导向,注重顶层设计,满足群众预期,明确了电子证照应用的新目标和新任务,为电子证照全面推广应用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是加快电子证照应用全面落地,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一步。
一、加强顶层设计,注重统筹推进,做好制度保障
《意见》指出,健全电子证照应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电子证照应用跨地区、跨部门工作协同。建立健全与电子证照应用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体系。
建立电子证照应用协同推进机制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是实现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支撑点”。一是涉及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部门、证照制发和应用部门、宣传推广渠道等各个方面,要充分考虑加强机制统筹、技术协同、宣传推介的有机衔接,支撑落实和保障强化数据质量管理、扩大应用覆盖范围、提升法律效力等重要方面,提升政府部门、企业和群众使用积极性,提振使用信心。二是建立电子证照异议处理机制,对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使用电子证照过程中存在的数据错误、延迟等问题非常关键,应在后续工作中持续加强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与投诉建议、好差评、考核评估等工作的有机衔接,逐步实现经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的证照使用异议“线上流转、高效办理”,保障电子证照应用的权威性、有效性。三是完善法律制度应依托《意见》明确指导,打破数字认证、身份认证、电子档案、电子印章等涉及证照电子化工作可能存在的制度约束,明确各方权责分工,强化各方面协同联动的合规性。
二、强化基础支撑,注重高效服务,确保应用实效
《意见》指出,进一步强化电子证照应用平台支撑,提升电子印章的支撑保障能力。
全面提升电子证照服务支撑保障能力,是实现电子证照全国互通互认的“顶梁柱”。一是充分发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公共支撑作用,优先保障和提升电子证照目录清单管理系统、信息共享模块等关键系统服务支撑能力,重点保障电子证照应用涉及的数据网络传输带宽、系统服务效率、省级节点稳定性等关键环节,支撑后端调用、下载、使用电子证照,确保提供全天候稳定的前端服务。二是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核心枢纽作用,强化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与电子证照制发相关业务系统对接联通,通过与垂直审批服务系统等高效衔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信息与电子证照制发业务及时同步、协同管理、并行维护,进而支撑电子证照“立等可取”。三是加快推进建立覆盖全面的电子印章服务体系,通过营造公平公开的服务环境、推进数字认证互信互认,逐步实现电子印章互通互信互认和权威验证,使电子证照可以通过目录信息、数字签名等多种方式单行或并行验证,支撑企业和群众办事使用电子证照“跨省在线验证、全国互通互认”。
三、重点领域先行,注重智慧服务,提升群众体验
《意见》指出,聚焦深化便民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
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要优先在重点、高频使用电子证照场景开展“急行军”。一是加快推进在办事、出示、查验等高频场景中全面铺开电子证照。企业和群众在政务服务APP等权威服务渠道中,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可信身份认证方式进行强身份认证后,使用电子证照作为办事要件,可享受便捷政务服务,实现电子证照作为替代性方式与纸质文件双向并行应用。二是通过大数据手段,强化身份信息、办件信息、政策信息、智能化服务相关信息与电子证照关联引用,支撑以企业和群众权威身份信息为索引,在不同业务场景、服务渠道提供政务服务办事信息时,与电子证照及其他相关信息的“一次身份认证、自动关联引用、免于重复提交”。三是支持探索新型信息技术在电子证照推广应用中发挥作用,借力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通过政务云服务对电子证照应用效果进行计算、分析和展示;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向企业和群众解读、推介和提供精准化电子证照服务,多层次、多方面、多途径构建智慧灵动、人性友善的电子证照应用服务体系,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坚持创新引领,拓展应用方式,注重均等服务
《意见》指出,积极开展电子证照应用创新,加强线上线下融合,保留传统服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