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曝光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涉及食品、知识产权等领域(3)
七、河南省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将销售不合格汽油的华中实业有限公司铜山大道北加油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1年9月15日,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依法对当事人的“E95号车用乙醇汽油”进行质量随机抽检,发现当事人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燃料。
因当事人在2020年7月28日以相同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款38389.5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七条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八、湖北省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将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电池的刘雪芬(自然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1年11月19日,湖北省鄂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车辆后备箱内和仓库内,共有1号南孚电池149粒、5号南孚电池5701粒、7号南孚电池9642粒。经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鉴定,上述涉案电池均为侵犯南孚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经查,当事人自2020年10月起,开始购进并销售侵犯南孚商标专用权的电池,违法经营额为22070.33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等规定。鄂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侵犯南孚商标专用权的电池的违法行为,没收侵犯南孚商标专用权的涉案电池及二维码防伪标识,并处罚款20万元。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九条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九、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市场监管局将生产不合格水泥的山东中固水泥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1年11月,因当事人销售的水泥被多次检测为不合格产品,菏泽市单县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12月3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自2021年9月份以来共生产不合格硅酸盐水泥130吨,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构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菏泽市单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对当事人做出没收水泥90吨、罚款97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当事人自2019年以来省抽连续四次不合格,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菏泽市单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七条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十、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市场监管局将有能力缴纳罚款但拒不履行的贵州做客南花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0年10月16日,根据凯里市旅游集中购物市场秩序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凯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检查。经查明,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此外其还存在进购食品时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