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4)
14、强化行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公募基金行业中央数据交换平台的数据交互质量和监测分析能力。加快建设公募基金账户统一查询平台,抓紧推出“基金E账户”APP,为个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的基金账户及份额信息查询服务。建设行业性的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为机构投资者提供集中化、标准化、自动化的基金投资电子信息流转服务。全面做好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信息平台上线工作,为行业参与养老第三支柱提供有力保障。稳步拓展沪深交易所基金通平台业务功能,为场外投资者投资公募REITs等场内基金提供补充性渠道。
15、加快推进监管转型。厘清监管职责边界,坚持规则监管与原则监管并重。持续优化放管结合、改进服务,充分尊重市场约束,及时开展行业法规制度整合清理工作,着力构建完善、简明、清晰的法规制度体系,有效调动市场各方积极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持“穿透式监管、全链条问责”,综合运用经济罚、资格罚、声誉罚,坚决落实机构和个人“双罚”机制,严肃处理虚假承诺、损害投资者权益等违规行为。加强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与市场机构的双向沟通,及时倾听市场声音,积极回应行业诉求。做好预期管理与引导,通过新闻发布、情况通报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监管透明度。
16、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强化科技监管赋能,抓紧推进监管系统建设,提高非现场监测的及时性、有效性,增强从苗头性、系统性角度发现问题的能力。优化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完善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风险画像与分类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扶优限劣的监管导向,坚持区别用力、定向施策,动态分配监管资源,对重点高风险机构实施“贴身监管”,坚决出清严重违法违规机构。进一步优化基金注册机制,在分类注册的基础上,对基金管理人专业投资能力、合规风控水平、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区分实施鼓励性、审慎性和限制性措施。夯实各方监管责任,各监管部门单位要贯通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构筑维护市场稳定、有效防控风险、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监管防线。
(责编:王震、高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