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什克腾旗:违规占用国家森林公园采矿选矿
国家森林公园内被挖出矿坑,林地遭非法占用,废水超标排放,污染问题多发……
“新华视点”记者日前跟随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多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两家矿企的7个采区,违规占用内蒙古黄岗梁国家森林公园采矿选矿,污染问题时有发生,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
每年在国家森林公园中违规采选铁矿等约340万吨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黄岗梁铁矿区现有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克什克腾旗西北矿业有限公司两家采矿企业。督察发现,长期以来,两家企业矿区与黄岗梁国家森林公园重叠,违规占用国家森林公园采矿选矿问题突出。
记者了解到,黄岗梁国家森林公园成立于1996年8月。1994年颁布并于2011年和2016年两次修订的《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均明确规定,禁止在森林公园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
2018年1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国家级森林公园内禁止开展开矿、开垦、挖沙、采石、取土以及商业性探矿勘查活动。
督察发现,黄岗梁铁矿区两家企业在黄岗梁国家森林公园内建有7个采区、7家选矿厂、4座尾矿库及相关辅助工程,每年采选铁矿及其他伴生矿合计约340万吨。经核实,两家采矿企业的3个采矿权均未落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有关规定,长期违规开采,矿区面积合计为24.97平方公里。
非法占用林地,废水超标排放,污染较为突出
督察发现,多年来,两家采矿企业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多次被当地有关部门处罚。同时,开矿企业的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滞后,矿山环境改善缓慢。
记者梳理发现,仅2018年一年,这两家企业就因扬尘污染和废水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4次。2019年以来,又因非法占用林地被处罚4次,涉及非法占用林地126亩。
现场督察看到,大量尾矿和废石露天堆放,未采取防雨、防扬尘、防流失措施,污染较为突出。
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内蒙古赤峰黄岗铁矿Ⅰ、Ⅱ区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方案》,但在2019年申请验收时,因多处废石场未完成场地清理和植被恢复工作而未通过验收。
同时,治理方案中涉及的Ⅱ1区已闭坑露天采场,总面积为1.52平方公里,被划定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督察发现,该采场仅部分回填,未达到生态修复效果。
记者了解到,目前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尚有至少8处废石场和露天采场需要加快场地清理或回填、植被恢复等生态修复工作。此外,克什克腾旗西北矿业有限公司在矿区四周随意堆放废石,自2018年停产至今,未对矿区多处废石场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废石长期侵占土地,露天堆放,破坏植被。
实现环境保护与资源开采协调发展
督察组认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对黄岗梁铁矿区占用国家森林公园问题重视不够,有关部门采矿权证审批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导致环境违法行为多发,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滞后,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赤峰市和克什克腾旗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指挥调度,启动整改工作。赤峰市委、市政府回应记者,对于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深刻反思、深挖彻查。
目前,赤峰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矿山开采破坏环境隐患问题大排查,推动相关问题彻底解决。克什克腾旗已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并分工到人,将限期解决黄岗梁国家森林公园中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