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好“城尾乡头”衔接作用?国办重磅发文推进县城建设
人民网北京5月6日电 (记者申佳平)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县城位于“城尾乡头”,是连接城市、服务乡村的天然载体。推进县城建设,既有利于适应农民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又有利于辐射带动乡村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也有利于强化县城与邻近城市的衔接配合。
县城是我国城镇体系的重要一环
数据显示,2021年年底,我国城镇常住人口为9.1亿人。其中,1472个县的县城常住人口为1.6亿人左右,394个县级市的城区常住人口为0.9亿人左右,县城及县级市城区人口占全国城镇常住人口的近30%,县及县级市数量占县级行政区划数量的约65%。
县城是我国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负责人表示,县城是我国城镇体系的重要一环,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到县城买房子、向县城集聚的现象很普遍。推进县城建设,有利于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完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空间布局。
同时,该负责人指出,县城投资消费与城市的差距很大,人均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仅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城区的1/2左右,人均消费支出仅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城区的2/3左右。推进县城建设,有利于扩大当期有效投资和居民消费,开拓新的巨大投资消费空间。
“县城建设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指出,县城建设发展关系县城乃至全县域的民生质量。完善产业配套设施,有利于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稳定扩大县城就业岗位。健全市政公用设施,有利于夯实县城运行基础支撑。健全公共服务设施,有利于增进县城民生福祉。完善环境基础设施,有利于提升县城人居环境质量。
不同类型县城的发展方向应有所区分
“县城数量大、类型多,发展路径各不相同。”该负责人表示,要尊重县城发展规律,顺应县城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功能定位,统筹县城生产、生活、生态、安全需要,合理确定不同类型县城的发展路径。
一是加快发展大城市周边县城,支持位于城市群和都市圈范围内的县城融入邻近大城市建设,发展成为与邻近大城市通勤便捷、功能互补、产业配套的卫星县城。
二是积极培育专业功能县城,支持具有资源、交通等优势的县城发挥专业特长,发展成为先进制造、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专业功能县城,支持边境县城完善基础设施。
三是合理发展农产品主产区县城,为有效服务“三农”、保障粮食安全提供支撑。
四是有序发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为保护修复生态环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支撑。
五是引导人口流失县城转型发展,促进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适度集中,加强民生保障和救助扶助。同时,县城建设要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强化县城公共服务供给 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坦言,不少县城的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县级医院和疾控中心防控救治能力不强,基础教育、养老托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难以满足人民群众需要。要推进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保障居民获得普惠共享的基本公共服务。
一是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推进县级医院(含中医院)提标改造。二是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增位,完善幼儿园布局。三是发展养老托育服务,提供基本养老和长期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托育服务。四是优化文化体育设施,根据需要完善文化场馆功能,建设居民健身载体。五是完善社会福利设施,帮助救助残疾人、未成年人和流浪乞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