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帮扶补助力度持续加大
原标题:失业人员帮扶补助力度持续加大
本报北京5月12日讯(记者敖蓉)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大稳岗促就业政策力度,保持就业稳定和经济平稳运行。记者12日从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今年在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常规保失业人员生活待遇发放的基础上,我国将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再延续实施一年,并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在兜牢失业保障底线和确保基金运行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稳岗和培训的支持力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俞家栋介绍,新出台的文件对稳岗返还政策作了两方面优化:一是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允许基金备付期限一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将中小微企业返还的比例由60%最高提到90%。二是在经办上突出“免申即享”,即政策、资金、服务找企业,企业有望“免跑腿、免申请、免填表”。目前,大部分地方已完成数据比对工作,很多省份完成了首轮发放,超30亿元稳岗资金已直达企业。
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是此次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一揽子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司长郑文敏表示,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且此项政策具有普惠性质,既不区分行业,也不区分企业类型,受惠面广,连续性强。据测算,延续实施这项政策1年将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约1600亿元。
新出台的对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政策,有定向实施、期限较长、兼顾个人、办理简便4个特点。“据测算,缓缴费款政策将为企业和个人增加800多亿元现金流,对缓解这些行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压力、稳定就业、共渡难关起到重要支撑作用。”郑文敏表示。
人社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表示,对参保满一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大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对参保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下一步,人社部将全面推广经办新模式,努力让失业人员更便捷地领到失业保险待遇。”桂桢说。
一是“免跑即领”。大力推行网上办理,失业人员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上的全国统一入口申领,或者通过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等人社部官方渠道申领,也可以到各地人社部门的网站、公众号申领。
二是“免证即办”。全面取消证明材料、申领时限、捆绑条件和附加义务,失业人员无须提供失业证明,无须转移个人档案,无须现场签到,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申领。
三是“免登即发”。优化申领环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可先发放后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补助金无须办理失业登记。
(责编:罗知之、陈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