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通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一些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人民网北京5月18日电 (记者王震)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18日通报8个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纪律观念不严,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严重影响了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成效。
财政部指出,目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严峻复杂,党中央明确要求有效管控重点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各地方、各单位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底线思维,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日常监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财政部将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对新增隐性债务和化债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持续强化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财政部通报的8个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如下:
一、安徽省安庆市化债不实、新增隐性债务。2019年11月,在未征得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安庆市有关单位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决定,与安庆市同庆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将已用于质押融资的原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协议的合同额进行变更,对其中的371.76亿元直接删除作为化债处理,造成化债不实。2020年4月,安庆市人民政府下属的同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其中3.5亿元用于偿还前期隐性债务利息,约定该笔融资由政府承担,造成新增隐性债务。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安徽省监察委员会依纪依规组织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对时任安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某某批评教育;对时任安庆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华某某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调整职务;对时任同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沈某政务警告处分;对其他相关人员一并进行了处理。
二、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假借医院采购药品名义新增隐性债务。2018年3月,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根据浉河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以采购药品为由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贷款2.5亿元,用于支付应由财政预算安排的新院项目工程款,造成新增隐性债务。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河南省监察委员会依纪依规组织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对时任浉河区委副书记、区长于某某给予诫勉;对时任浉河区财政局局长李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时任浉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陈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时任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张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贵州省兴义市通过国有企业举债融资新增隐性债务。2017年10月,兴义市龙达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兴义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与兴义市交通运输局、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兴陇)签订协议,确认享有对兴义市交通运输局4.6亿元的应收账款债权,并于2018年2月以该债权为标的,向光大兴陇融资2.99亿元,用于应由财政预算安排的S105兴义至陇岸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造成新增隐性债务。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贵州省监察委员会依纪依规组织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对时任兴义市市长袁某某给予诫勉;对时任兴义市副市长熊某某给予诫勉;对时任兴义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某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其他相关人员一并进行了处理。
四、江西省贵溪市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市政建设支出新增隐性债务。2019年1月,时任贵溪市财政局局长项某某提议,并报贵溪市常务副市长李某某同意,贵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抄告单,要求贵溪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公司)承担应由财政预算安排的城乡社区建设、市政维护类和还本付息类等支出。同年10月,时任贵溪市财政局局长(兼任市城投公司党组书记)李某某提议,并报经时任贵溪市市长周某某和常务副市长李某某同意,市城投公司从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中安排1.7亿元,用于被征地农民失业保险费用、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部门工作经费、园林绿化养护等应由财政预算安排的支出,造成新增隐性债务。中共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江西省监察委员会依纪依规组织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对时任贵溪市委书记梅某批评教育,责令结合其他有关问题一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时任贵溪市市长周某某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鉴于时任贵溪市常务副市长李某某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已被留置,作并案处理;对时任贵溪市财政局局长项某某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时任贵溪市财政局局长兼市城投公司党组书记李某某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其他相关人员一并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