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文支持“双碳”力促绿色低碳发展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05-31 11: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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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5月31日电 (记者任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5月30日,财政部印发了《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悉,《意见》从总体要求、支持重点方向和领域、财政政策措施、保障措施四个方面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意见》提出,2030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推动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2060年前,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推动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多举措全力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根据《意见》,财政支持的重点方向和领域包括: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基础能力建设,绿色低碳生活和资源节约利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

其间,将运用的财政政策措施包括,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税收政策激励约束作用,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为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财政部坚持不断创新完善政策制度,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引导、税收调节和政府绿色采购等多种政策措施支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据介绍,资金保障层面,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相关资金约3500亿元人民币;同时,财政部门充分发挥税收政策激励约束作用,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车购税、车船税予以免征,引导绿色低碳出行;全面实施矿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此外,不断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2020年节能环保产品采购规模占同类产品政府采购规模的比例达到85%以上,有效推动了相关产业发展,对社会绿色消费起到了积极引领作用。

多项税收政策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十三五”以来,我国以环境保护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多税共治”,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系统性税收优惠政策“多策组合”的绿色税收体系框架构建形成。

据了解,现行税制中,与生态环保密切相关的主要包括资源税、消费税、增值税、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等,政策设计既注重对生态保护、创新发展的激励,又强化对破坏生态、粗放发展的约束,还积极推进减税降费,释放政策红利,为地方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称,目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税收政策主要政策具体有以下几项:

一是对成品油征收消费税,调节交通运输领域的能源消耗。我国2009年实施了成品油税费改革,此后多次提高成品油单位税额。

二是差别设置消费税税率,减免车购税、车船税,引导绿色低碳出行。根据“大排量多负税、小排量少负税”的原则,设置乘用车和摩托车消费税适用税率;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三是自2018年起开征环境保护税,减少污染物排放。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等四类污染物征收。火电、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的重点能源使用和排放企业排污成本有所提高,对鼓励清洁生产、促进节能减排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自2016年7月起全面实施矿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五是实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收优惠,引导企业以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