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促消费政策密集出台平行进口汽车行业稳步回暖(2)
7月7日,商务部等17部门发布《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推动汽车平行进口持续健康发展方面,《通知》指出,支持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地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业务,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汽车平行进口工作方案并报商务部备案,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即可开展汽车平行进口业务。完善平行进口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和信息公开制度,允许企业对进口车型持续符合国六排放标准作出承诺,在环保信息公开环节,延续执行对平行进口汽车车载诊断系统(OBD)试验和数据信息的有关政策要求。
记者了解到,这并不是商务部第一次发布有关平行进口汽车的相关政策。自2014年10月起,商务部便会同相关部门在部分地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2016年3月,商务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的若干意见》;2019年8月,商务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汽车平行进口发展的意见》。
业界人士表示,随着政策的日益完善,以及国内外疫情防控趋稳、海运成本回落和汽车产业复苏,平行进口汽车综合成本有望逐步下滑,从而实现行业稳步回暖。
(责编:杨虞波罗、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