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四批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最高罚没866.36万元(3)
本案中当事人作为柴油运输经营者,应对计量器具依法使用负责,将加油机计量数据直接作为用油方付款依据,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确保计量器具准确可靠。其未对使用的加油机进行鉴定,擅自破坏加油机签封,为获得不义之财,增加作弊装置,货值金额较大,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
六、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翰海辰星商业有限公司虚假商业宣传案
2022年6月13日,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翰海辰星商业有限公司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4日,密云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北京翰海辰星商业有限公司在某平台销售商品时涉嫌存在虚假交易和虚假用户评价行为。经查,当事人为提升公司商品销售量,通过微信联系拥有刷手资源的微信用户“dsxt13”,要求其进行虚假交易和虚假用户评价。2021年12月11日,“dsxt13”帮助当事人完成某商品下单54单,订单金额:6400元/台,完成交易1.296万台,并于2021年12月15日对上述商品完成虚假评价共计1280条,构成对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密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电商交易中,用户评价往往是消费者选择商品的重要参考因素,不法分子寻找“刷手”进行虚假交易,以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严重扰乱了网络市场秩序。此案是对“刷单炒信”不法行为的有力惩戒和有效震慑,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了电子商务行为,维护了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
七、山东省东营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赵某等销售假冒鞋服案
2022年6月14日,山东省东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利津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赵某等人销售假冒知名运动品牌注册商标的运动鞋、服装案,打掉销售窝点4个,因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2022年6月10日,根据举报线索,东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利津县市场监管局对赵某等4人的销售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标有知名运动品牌注册商标标识的运动鞋7575双、服装3478套,赵某、陈某等人正在直播销售。经鉴定,上述运动鞋、服装均为假冒商品。经查,当事人擅自从非法渠道购进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通过网络直播平台进行直播销售,非法经营额达1100余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侵犯了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目前,东营市、利津县等地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对12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东营市市场监管局在查办案件时加强市县联动、行刑衔接,有效提高了执法效能,有力震慑了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保护了消费者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八、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物生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养老欺诈案
2022年6月16日,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物生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行为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