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守护戎装”专项行动典型案例(4)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07-29 19: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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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8日,岳西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安庆市市场监管局转送线索对储某某进行调查,发现储某某在某平台开设的店铺上,使用“军衣”等用语来招揽顾客。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3月12日,在某平台开设名为“户外潜行者”(现改名为点点弟弟服饰)的店铺。2021年11月,为了吸引顾客,当事人在店铺上架了关键字为“军棉大衣男冬季加厚中长款保暖防寒保安执勤东北棉大衣工作棉服女”的大衣。通过将涉案产品与解放军现行装备的制式服装进行比对,未发现相似之处。

储某某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的行为违反了《军服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军服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岳西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十二、江西省南昌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江西际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军服案

2022年4月13日,江西省南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江西际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军服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军服、罚没5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2月25日,根据南昌市军地联合开展“守护戎装”专项行动要求,南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南昌警备区、西湖区武装部和西湖区市场监管局对当地最大批发市场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江西际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正在销售军服。经查,当事人于 2019 年 11 月从武汉某劳保市场采购85式冬季作训服10套、78 式军大衣10件、高级军官腰带3条、军用作训陆战迷彩鞋 2 双,共销售78式军大衣5件、军用作训陆战迷彩鞋1双。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西省某部门鉴定,上述产品为禁止销售的军服。

江西际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军服的行为违反了《军服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军服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南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十三、江苏省江阴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江阴市三军鞋帽有限公司使用“军”字用语招揽顾客和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2022年4月1日,江苏省江阴市市场监管局对江阴市三军鞋帽有限公司使用“军官”等用语招揽顾客、在网店商品页面以声明方式规定商家单方面享有“最终解释权”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军服、罚没5868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11月30日,根据举报线索,江阴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江阴市三军鞋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某平台开设的“强人三军专卖店”“三军鞋靴专营店”店铺中销售的商品以“军”字用语招揽顾客,且在商品页面的声明中有“最终解释权”等信息内容。经查,2021年11月10日,当事人网店上架的商品名称中,含有“军官大头皮鞋”的内容。经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有关部门鉴定,当事人销售的3个品种鞋子的样品外观样式、材料和生产工艺均不符合军品标准要求,不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和曾经装备过的制式服装,也不属于军服仿制品。另查明,当事人在上述商品页面中以页面声明方式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最终解释权,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江阴市三军鞋帽有限公司,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的行为违反了《军服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同时,当事人使用声明等方式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最终解释权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军服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江阴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十四、湖南省娄底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娄底市振威军地拓展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2年3月24日,湖南省娄底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娄底市振威军地拓展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