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3)
(十七)推动科普产业发展。培育壮大科普产业,促进科普与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科普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兴办科普企业,加大优质科普产品和服务供给。鼓励科技领军企业加大科普投入,促进科技研发、市场推广与科普有机结合。加强科普成果知识产权保护。
(十八)加强科普交流合作。健全国际科普交流机制,拓宽科技人文交流渠道,实施国际科学传播行动。引进国外优秀科普成果。积极加入或牵头创建国际科普组织,开展青少年国际科普交流,策划组织国际科普活动,加强重点领域科普交流,增强国际合作共识。打造区域科普合作平台,推动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四、促进科普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十九)发挥科技创新对科普工作的引领作用。大力推进科技资源科普化,加大具备条件的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基地向公众开放力度,因地制宜开展科普活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要合理设置科普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社会效益。注重宣传国家科技发展重点方向和科技创新政策,引导社会形成理解和支持科技创新的正确导向,为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创造良好氛围。
(二十)发挥科普对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聚焦战略导向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等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开展针对性科普,在安全保密许可的前提下,及时向公众普及科学新发现和技术创新成果。引导社会正确认识和使用科技成果,让科技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鼓励在科普中率先应用新技术,营造新技术应用良好环境。推动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搭建科技成果科普宣介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五、强化科普在终身学习体系中的作用
(二十一)强化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中的科普。将激发青少年好奇心、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和创新意识作为素质教育重要内容,把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教育全过程。建立科学家有效参与基础教育机制,充分利用校外科技资源加强科学教育。加强幼儿园和中小学科学教育师资配备和科学类教材编用,提升教师科学素质。高等学校应设立科技相关通识课程,满足不同专业、不同学习阶段学生需求,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和科普志愿服务。
(二十二)强化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增加科普内容比重,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育,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能力。
(二十三)强化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中的科普。弘扬工匠精神,提升技能素质,培育高技能人才队伍。发挥基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志愿服务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作用,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优势科普资源向农村流动,助力乡村振兴。
(二十四)强化老龄工作中的科普。依托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点)、社区学院(学校、学习点)、养老服务机构等,在老年人群中广泛普及卫生健康、网络通信、智能技术、安全应急等老年人关心、需要又相对缺乏的知识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应用等能力。
六、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