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一批民生领域典型案件曝光涉及假冒白酒、加油站造假等(3)
2022年3月23日,根据常州市金坛区应急管理局提供的违法线索,金坛区市场监管局对常州市亚尔佳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3月20日对本单位认定达到报废条件的15只涉案液氨钢瓶直接销售给废品回收站,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进行去功能化处理且未办理注销手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因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已对涉案气瓶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注销手续,金坛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液氨钢瓶属特种设备,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涉及社会安全稳定,是重点监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对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各个环节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为老百姓守住安全底线。该案件的查办,对提升特种设备报废环节监管起到了积极作用。
七、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枣强县诚美厨房设备厂生产销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灶具案
2022年7月11日,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市场监管局对枣强县诚美厨房设备厂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家用燃气灶具行为作出没收燃气灶具210台、没收违法所得5.03万元、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21日,枣强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移送的案件线索,反映某电商平台店铺“众里寻它厨房燃具企业店”销售的燃气灶具没有熄火保护装置,其销售的燃气灶具从枣强县诚美厨房设备厂购进。3月23日,枣强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枣强县诚美厨房设备厂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厂生产的“金花Z液化气”“金花Z天然气”“天然气热电偶包边玻璃双嵌T22铜”等家用燃气灶具210台。执法人员将上述家用燃气灶具送检,经检验,熄火保护装置项目不符合《家用燃气灶具》(GB 16410-2020)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枣强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燃气灶质量关乎千家万户安全,使用不合格的燃气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燃气灶等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不合格燃气灶及配件的违法行为,有效净化燃气灶具市场,保障消费者切身利益。
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微媒良品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2022年6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微媒良品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作出罚没23.6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月28日,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场监管总局交办的违法线索,依法对北京微媒良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利用其注册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告,宣称普通化妆品“德国FERNIC护鼻露”具备“28天告别老鼻炎”的疗效,普通食品“德国Leonhard清口珠”“每日只需吃上3-5颗抗幽杀菌”,特殊化妆品“白云山烟酰胺美白精华液”能够“快速美白淡斑,效果堪比换皮,28天淡化所有色斑”等功效。当事人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在广告中违法宣称食品、化妆品具备疾病治疗功效,且部分广告内容低俗。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化妆品监管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