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分类施策,持续化解重点企业集团和金融机构风险(2)
三是实施并完善存款保险制度。自2015年《存款保险条例》发布以来,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实施顺利,在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促进银行业审慎经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6月末,全国共有4018家投保机构。存款保险标识全面启用,存款保险宣传取得成效,存款保险制度逐步深入人心。风险差别费率机制不断完善,早期纠正初显成效,累计推动数百家机构退出问题投保机构名单。探索发挥存款保险市场化、法治化处置平台作用,支持重点区域和机构风险化解。
四是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根据中央有关工作部署,2022年,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动建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定位于由中央掌握的应对重大金融风险的资金,资金来自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等市场主体,与存款保险基金和相关行业保障基金双层运行、协同配合,共同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在重大金融风险处置中,金融机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方政府、存款保险基金和相关行业保障基金等各方应依法依责充分投入相应资源。仍有缺口的,经批准按程序使用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目前,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基础框架初步建立,已有一定资金积累。
五是补齐金融稳定制度短板。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职责,开展金融业综合统计,出台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等制度性文件,统筹金融基础设施监管。出台《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防范实业风险与金融业风险交叉传递。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提高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发布《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存款业务,稳妥有序处理存量业务,已开展的业务到期自然结清。牵头起草《金融稳定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加强金融稳定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经过三年集中攻坚,一批紧迫性、全局性的突出风险点得到有效处置,金融脱实向虚、盲目扩张的局面得到根本扭转,金融风险整体收敛、总体可控。当前我国金融体系总体稳健,突出表现在金融机构稳健性程度保持在较高水平。我国银行业总资产在金融业总资产中占比超过90%,银行稳则金融稳。2021年末,我国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安全边界内(1-7级)的银行资产规模占银行业总资产的98.9%,其中24家大型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占银行业七成以上,评级一直优良,发挥了金融体系稳定“压舱石”的关键作用。
人民银行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抓好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进一步夯实金融稳健运行制度基础,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一是按照既定方案,分类施策,持续化解重点企业集团和金融机构风险。二是进一步推动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三是推动提高监管有效性,持续强化金融业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加强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四是坚持“治已病”和“治未病”相结合,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补齐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制度短板。
(责编:赵竹青、陈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