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乡村振兴一线探访)(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10-11 0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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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截至今年5月,自2020年10月开始的全国村两委换届工作全部完成,49.1万个村班子完成新老更替,村班子结构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实现整体优化。

  在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杉荷园社区,记者感受到组织力提升激发的新活力。

  杉荷园社区是个多村融合的新型农村社区。“干部权责不够明晰,考核标准也没有明确。”2019年担任杉荷园社区党委副书记的赵跃说。就在这一年,宿豫区开启一场改革:定岗、定人、定责的“三定”,让村(社区)干部明晰责任分工,建立激励机制。

  新机制提振起党员、干部新状态。引进投资数亿元的农旅融合项目,新建4500立方米冷库和5000平方米标准厂房……两年多来,杉荷园社区集体收入去年达到350万元,足足提高了一倍多。

  抓住健全乡村组织体系这个关键,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广袤乡村大地上,鲜红的党旗高高飘扬。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5年前,潭头村村民一人一票,选出了村民理事会,刘忠东担任会长。

  理事会有啥用?“就好比村两委班子和村民之间的‘桥梁’,理事会成员在村里有威望、说话有人听,很多工作由他们出面来做,效果好。”潭头村党总支书记刘连云说。

  2017年,村里实施人居环境整治,要拆一批空心房。村干部各自划分责任区,村民理事会成员挨家挨户登门开展沟通解释工作。

  如今,村容村貌美,产业势头好,群众见面都竖大拇指。

  从村民理事会到红白理事会,从夜谈会到“屋场会”再到“民情茶话会”……各地探索创新基层群众自治实现途径,搭建便捷议事平台,不断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实现形式,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让村里的事村民商量着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善治的有效途径。

  各地在着力发挥自治基础作用的同时,注重发挥好法治保障作用、德治引领作用。

  去年5月,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骆驼城镇新建村村民李育章家的蔬菜被邻居周国德家喷洒的除草剂误伤,李育章要求赔偿3000元,周国德却只愿掏1000元。

  镇综治中心召集当事人和村干部,在地头讲理说法,到田间折算损失,根据产量和市价,最后算得1800元,码清了这笔账。

  人民调解员、村调委会、镇司法所和镇综治中心等四级调解,七日内依法化解矛盾——高台县近年来全面推行“四级七天”调解工作法。“近3年,全县各类矛盾纠纷化解率均保持在99%以上,信访量年均下降9.3%,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年均下降7.9%。”高台县有关负责人介绍。

  法治是乡村治理的前提和保障。不断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国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实现村、乡(镇)全覆盖……过去5年来,我国乡村法治建设蹄疾步稳、扎实推进。

  今年62岁的沙洲瑶族村村民朱苟太,家里环境一度乱糟糟。自打村里贴出卫生评比“红黑榜”,他便往往“黑榜有名”。可今年一季度,朱苟太上了红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