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国家铁路局权威解读来了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新修订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定》修订的意义是什么?修订了哪些内容?如何《规定》保障落实落地?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铁路局运输监管司司长王忠刚,就有关修订情况进行解读。
新规章将进一步完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统筹发展和安全,对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新《安全生产法》《反恐怖主义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陆续颁布实施,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亟需对《规定》进行全面修订。
王忠刚指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规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铁路高质量发展,解决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实践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国家铁路局修订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现行《规定》于2015年发布,为促进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王忠刚表示,新规章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完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夯实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法治保障。
谈到《规定》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时,王忠刚表示,此次修订《规定》是国家铁路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满足新业态新产品铁路运输需求的具体措施;是坚持防风险保安全,全力夯实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际行动。
一是进一步明晰了危险货物范围。明晰范围为规范危险货物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提供了更加精准的规矩准绳。在现行《规定》关于危险货物定义的基础上,明确危险货物原则上以《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为标准进行认定,同时进一步明确,对一些新产品等虽未列入《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但依据有关法规、标准确定为危险货物的,也需要按照《规定》办理运输,既便于实践操作,又全面强化对危险货物铁路运输的安全监管。同时,结合铁路运输装备、安全监测等技术发展,以及应急物资等运输需求,在附则中明确了在符合安全技术条件下的特殊情形监管要求,做到原则要求和特殊需求相统一。
二是进一步强化了危险货物铁路运输全链条管理。此次修订,突出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从危险货物托运、查验、包装、装卸、运输过程监控、应急管理等各环节,包括托运人、承运人、押运人员、从业人员等全主体,全面强化了对危险货物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要求。
三是进一步加大了对监管执法的保障力度。此次修订,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推进信用监管,实施依法监管,提高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对铁路运输单位相关违法行为,由铁路监管部门记入违法行为信息库,并将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信用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同时,增加“法律责任”一章,对有关违法行为,在规章权限内增加了行政处罚措施。
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等物资可不受《规定》有关限制
危险货物种类繁多,用途广泛,是工业、农业、医药、能源、服装、日化等行业的基础原料,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