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回复人民网网友:构建分类分层布局的民航大数据管理体系指导民用无人机安全有序发展(2)
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建议对民用无人机的标准及时修订完善,民用无人机要具有云功能和电子围栏功能,能够联网及进行定位;在无人机闯入飞行禁区时会自动报警回避;地方应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设立、公布民用无人机禁飞区域;明确监管、执法部门,明确违规生产、销售、使用者需承担的责任,并出台相应法规。
民航局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回复网友。
对此,民航局回复称,根据民用无人机运行和管理情况,民航局印发了多部涉及无人机管理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标准,指导民用无人机安全运行、有序发展。现正在编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审定管理程序》《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国籍登记管理程序》等,并持续对部分文件、标准进行完善。
民航局表示,为缓解民用运输机场无人机扰航问题,民航局及时公布机场障碍物限制范围数据,为企业设置无人机围栏、用户掌握禁飞区域提供依据,截至2022年7月,已公布全国180个机场障碍物限制范围数据。
此外,还配合有关部门在深圳市、海南省启动无人机综合管理试点,加强军、地、民航协同,简化空域管理和飞行审批要求,并明确了微轻型无人机适飞空域。
“目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相关行政法规正在制定审议中。”民航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民航局将做好配套规章、标准的制定,持续改善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加强航空货运销售代理行业自律行为
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建议加强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中对散客的销售服务监管。一是要确保公平合理,严禁欺诈销售,建立负面清单。二是要充分尊重知情权,公示投诉电话。三是要规范填开货运单,做到明码实价。四是要继续推动电子货运,凭货单号等查询实际运价。
民航局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回复网友。
对此,民航局回复称,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货运销售代理人不再作为民航局审批事项,由航空运输企业根据需要与相关主体签订销售代理协议,确定销售代理关系。
关于所提建议,民航局一是已要求承运人履行好代理人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相关准入和退出机制;二是积极协调中国航协履行好行业协会职责,加强行业自律行为;三是推动修订《公共航空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拟将公开销售代理人名单、确定投诉电话等内容纳入相关条款;四是已在郑州、深圳等机场开展了电子货运相关工作试点,下一步将扩大电子运单的应用范围和比例。
此外,关于明码标价事宜,民航局回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已有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努力为残疾人航空出行提供更大便利
保障残疾人无障碍出行和无歧视服务是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每次带导盲犬坐飞机要办的手续都很繁琐。建议航空公司简化携带导盲犬乘机的购票流程,统一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