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调动扩大有效投资积极因素(财经观)
着力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把促进有效投资的各方面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就能够进一步释放中国经济的发展潜能,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9.9%,快于全部投资14.6个百分点;亿元及以上项目投资同比增长11.9%,比全部投资增速高6.6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8.9%,自5月份以来已连续7个月加快……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前11月,随着稳投资政策持续发力,我国投资规模继续扩大,成为稳增长的重要“压舱石”,特别是制造业、基础设施、高技术产业等领域的投资较快增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
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投资是连接供给与需求两端的关键变量,对经济发展起着重要支撑作用。当前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但也要看到,我国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发展空间广阔,投资潜力巨大。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加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强区域间基础设施联通。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要做好基础设施补短板的加法。“短板”也是“跳板”,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蕴含着巨大的基础设施投资机遇,既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又会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基础设施投资还有十分广阔的空间,我国人均基础设施存量仅相当于发达国家的二到三成,人均铁路营业里程不足美国的30%;在新基建和民生发展设施领域更是大有可为,我国5G移动电话用户数仅占移动电话用户总数的20%左右,天然气、水核风光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仅占能源消费总量的25%左右。当前,要坚持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方向,综合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支持手段,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要做好投资准入限制的减法。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我国投资环境大为改善,极大提升了市场主体的投资积极性。但“看得见”的门槛容易消除,“看不见”的门槛却依然存在,制约有效投资增长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还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保留着,让企业不敢投不愿投不能投。打破阻碍扩大有效投资的各种“门”,有赖于负面清单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从制度上规范各地招投标、审批、环评等方面程序,严格落实“非禁即入”“非限即入”要求,消除隐藏在投资过程中的隐性壁垒,建立更加公平开放的投资环境,才能真正让社会资本进得来、留得住,形成不断扩大有效投资的良性循环。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要做好民间投资活力的乘法。民间投资对保持整体投资平稳增长具有重要意义。自2012年有统计口径以来,我国民间投资占整体投资比重始终保持在55%以上,是投资的主力军。今年以来,受国际国内多重因素影响,民间投资增长持续低于整体投资增速,前3季度仅增长2%。活力来自信心,要让民间投资动起来,必须有稳定而良好的投资预期。扩大有效投资,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要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为民营企业打造更加公平、透明、法治的发展环境,依法保护各类产权特别是私有产权,加强用地、用能、用水、资金等方面的要素保障。与此同时,还要发挥好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选择一批收益好、条件好的投资项目,采取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让民营企业更加有赚头、有盼头,形成示范效应,从而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