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带来哪些改变?
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 题: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带来哪些改变?
新华社记者王希
根据1月31日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主要目标任务已经完成。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各方面共同努力,有力推动国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统一,更加突出强调市场主体地位,三项制度改革更大范围落地见效,瘦身健体有序推进,中央企业存量法人户数大幅压减,“两非”“两资”清退任务基本完成,企业办社会和历史遗留问题全面解决,鼓励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国资监管的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透过一组组数据,可以感知国企改革取得的进展与成效。
强治理:3.8万户国企建立董事会
来自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数据显示,目前已有1.3万户中央企业子企业和2.5万户地方各级国有企业子企业建立了董事会,实现了董事会应建尽建,其中外部董事占多数的比例达99.9%。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建设规范的董事会是其中的“重要一环”。
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排在重点任务的首位,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系列改革按下“加速键”,努力从国有企业、国资监管两个层面推动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形成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治理优势——
国企公司制改革全面完成,这一历史性突破进一步夯实了国有企业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竞争的法律基础。
央企集团层面及重要子企业、地方一级企业及重要子企业全面制定党组织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党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更加清晰。
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比例提升到99%。
增活力:任期制、契约化管理覆盖逾8万户企业22万人
增强活力、提高效率,是国企改革始终追求的目标。
三年行动开始以来,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在各级国有企业全面推开,覆盖全国超8万户企业共22万人。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通俗讲就是打破“铁交椅”、打破“大锅饭”,通过签订并严格履行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等“白纸黑字”的契约,明确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干得好就激励,干不好就调整。
抓住了经理层,就抓住了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的“牛鼻子”。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新型经营责任制,有效激发了企业内生动力。
“以上率下有利于推动在更深、更广层面实现三项制度改革落实落地。”国务院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彭华岗说。
围绕“员工能进能出”,国企加快实施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市场化用工制度;围绕“收入能增能减”,推动完善了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多种中长期激励措施惠及49.1万名骨干员工;2020年以来,中央企业引入各类社会资本超过9000亿元,混合所有制改革更加注重经营机制转换……
随着改革红利不断释放,制约企业发展的桎梏稳步消除,涌现出了一批活力迸发、动力充沛的现代新国企。
优布局:央企超70%营收涉及国计民生等重点领域
截至目前,央企涉及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领域营业收入占总体比重超过70%,传统产业加速转型升级,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布局,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功能稳步提高。
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实现整体性优化的背后,离不开改革“关键一招”。
要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上取得明显成效,这是三年行动提出的重要目标。三年来,国有企业加快锻长板、补短板,在有序进退中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
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亮点纷呈。4组7家央企实施战略性重组,新组建和接收8家央企,推动实施30余个央企专业化整合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