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报告》评论文章:准确把握“两个毫不动摇”方针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重申了“两个毫不动摇”方针,为我们在新时代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我们党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一以贯之。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方针;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方针写入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党的二十大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强调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方针。
正是因为始终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方针,有效地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才形成了国有企业顶天立地、民营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态势,创造了中国经济发展的伟大奇迹,发展红利惠及14亿人民。实践证明,只有坚定不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方针,才能始终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
新时代新气象,新局面新作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意义,尤其是正确认识、准确把握“两个毫不动摇”之间的逻辑关系,并且在实践中全面、完整、准确地予以贯彻落实。针对极少数对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及其相互关系的模糊认识,甚至曲解误读,以及“国退民进论”“民营经济离场论”等错误言论,必须厘清认识、正本清源,更好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提振发展信心,形成发展合力。
“两个毫不动摇”有机统一、一体两面,要正确认识其内在统一性,绝不能对立起来、割裂开来。“两个毫不动摇”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贯穿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缺一不可。这是在理论和实践的反复淬炼中得出的历史性结论,也是全社会的共识。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就是要继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提升国企核心竞争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和战略支撑作用;民营经济始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就是要求我们坚持促进“两个健康”,健全产权保护制度和公平竞争机制,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两个毫不动摇”方针是一个整体,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偏废,既不能仅仅突出强调其中一个“毫不动摇”而忽略淡化另一个“毫不动摇”,也不能用一个“毫不动摇”去动摇另一个“毫不动摇”的地位,更不能将两个“毫不动摇”对立起来看待。任何割裂“两个毫不动摇”的认识和做法都是有害的,有可能严重打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因此,对动摇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言行、对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言行,都要坚决予以反对。只有全面把握“两个毫不动摇”方针,站位全局谋大局,才能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才能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两个毫不动摇”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要正确认识其协同互补性,促进国企民企合作共赢、携手共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生态系统,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不是相互排斥、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是相得益彰、合作共生的关系,国企民企分别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又是合作共赢的关系。“国退民进”和“国进民退”都是伪命题,“国民共进”才是硬道理。经过多年改革,国有企业总体上已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在服务“国之大者”中发挥主导作用和战略支撑作用,优化布局结构,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成为践行国家意志、服务国家战略、履行社会责任的国家队和主力军;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已经发挥着重要作用,民营企业走实业报国、主业立企的创新发展之路,不少企业已经成长为“专精特新”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持续为国民经济发展注入澎湃动力。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发挥各自优势,深化合作取长补短,形成了创新链合理分工、产业链优势互补、价值链共建共享的良好格局,尤其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通过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在股权结构上互相融合,在产业链上互相支持,在创新和规范管理上互相借鉴,推进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和谐共生,进一步激发了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因此,只有完整把握“两个毫不动摇”方针,推进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协同共进、共生共融,才能建立起“国民共进”的良好生态,发挥我国现代化经济体系独有的综合优势,开创国企敢干、民企敢闯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