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报告》评论文章:准确把握“两个毫不动摇”方针(2)
“两个毫不动摇”目标一致、规则相同,要正确认识其目标指向性,进一步深化改革、依法治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方针的最终目的,就是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同发展壮大。而发展壮大的共同制度基础,则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都要成为现代企业。国企、民企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在相同的制度规则下依法合规经营、公平有序竞争,共同发展壮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高质量圆满收官,推动国有企业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革,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得到根本性加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机制得以建立。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继续深化改革,公有制经济重在“巩固和发展”,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解决市场化机制问题,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提升国际竞争力,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民营经济重在“鼓励、支持和引导”,加大政策支持、优化制度安排,解决治理规范化问题,引导民营企业规范治理体系加快高质量发展。国有企业要将国企改革成果制度化,着力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谋划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行动,打造现代新国企,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同时,民营企业也要深化改革,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通过改革优化产权结构、规范治理结构、防范化解风险,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上,要坚持依法治国治企原则,进一步细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推动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形成长期稳定的发展预期,各类市场主体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促进资源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更好地参与国际市场合作与竞争。因此,只有准确把握"两个毫不动摇"方针,同向发力,做强做优市场主体、做大市场蛋糕,中国经济才能续写新的发展奇迹,才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