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罚不改”、销售假冒白酒……一批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公布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3-03-14 18: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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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14日电(记者杨曦)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为有力震慑侵害消费权益等违法行为,大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监管总局3月14日集中曝光一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加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力度,充分发挥信用护航作用,促进经营者诚信自律,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据介绍,2021年9月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公平竞争等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监管领域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通过信用监管手段强化对当事人的失信惩戒,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能力与水平。自《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及时将严重失信主体列入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以下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

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管局将虚构公司经营信息的武汉吾依美服饰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2年2月11日,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转办线索,对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通过网站发布含有“武汉吾依美服饰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设备研发,设计,生产,营销,加工于一体的专业化公司、下属员工达200余人、各类专业性技术人才50余人,博士生3人,研究生30余人,各类专业院校技工100余人、有自己独立的设备研发中心”等不实内容的虚假宣传,并通过微信朋友圈及微信聊天向客户推送“共有60名加工户获得1218200元劳动报酬”的《吾依美服饰有限公司全国地区加工户结算单》的虚假信息,据此争取交易机会,致使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6名受害人与其签订合同,合同标的金额达350余万元。

鉴于当事人向公众发布虚构公司经营信息及商品相关信息,夸大其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等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造成了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形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万元、吊销营业执照。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九条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市市场监管局将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沙湾市三道河子镇兴旺水产销售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2年9月11日,沙湾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称沙湾市三道河子镇兴旺水产销售部涉嫌缺斤少两销售水产品,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计量器具合格证过期且使用欺骗消费者的计量器具。当事人违反了《计量法》第十六条、《计量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当事人使用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行为恶劣、社会危害较大、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沙湾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计量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八条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健康,关系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当事人以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方式欺诈消费者,行为性质恶劣,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依法对当事人予以从重处罚,并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向社会公示,形成强大震慑和警示作用。

三、江西省九江市市场监管局将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律规定食品的徐某民、冯某元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