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3)
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成立于2012年,其部门定位为综合研究金融消费者保护重大问题,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牵头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协调机制,统筹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牵头构建监管执法合作和非诉第三方解决机制等。目前,银保监会和证监会中也都内设相应的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保护部门。
部门监管职能的交叉,难以避免出现重复作业,同一家金融机构可能面临多个部门审查管理,也加大了监管成本。另有研究显示,在持牌金融机构之外,全国还存在数以千计的没有相关金融牌照却从事各类财富管理的公司。一些财富管理公司存在跨地域展业,当投资者或者金融消费者遭受欺诈和损失时,通常不知道向哪个部门投诉。
目前,在全球范围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与金融机构的行为监管,已成为金融业重要的发展方向之一。金融监管实践表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可以与原有的审慎监管形成互补,从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与发展的目标。赵锡军认为,对金融市场投资者的权益保障进行统一的监管安排,避免因不同市场差异产生监管上的不一致,有利于更好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权益,对市场的稳健发展也有重要的意义。
(责编:杨曦、陈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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