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才能开发票”怎么破(2)
此外,早在2021年2月22日,《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就提出声明,要求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规范公众账号推荐订阅关注机制,未经互联网用户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但仍有许多商家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才能扫码点餐、缴纳停车费或是开具发票。
分析
关注公众号才能开发票不合理也不合法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必须关注公众号才能开具发票的行为,不合理也不合法。《消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发票等相关消费凭证,也就是说,给消费者提供发票是经营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如果通过格式条款设置扫码条件,限制消费者的权利,那就是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
陈音江表示,“还有的商家通过这种方式来强制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比如,规定点菜、停车需要把个人的头像、电话号码等信息授权给商家,而这些个人信息授权完全不是必要的。如果商家一定要获取这些信息才能提供服务,甚至把收集到的信息用作其他用途,都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关规定的。消费者有权拒绝,也有权举报。”
陈音江表示,针对类似行为,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如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建立联合执法监察机制,严格落实二维码的使用识别标准,减少或禁止公众号平台对用户信息的强制收集。针对一些商家和平台违背消费者信息安全意愿乃至滥用个人信息等行为,应设立并同时完善线上线下的消费者侵权投诉渠道、建立长效机制,惩治处置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消费与文化社会学研究室主持工作副主任朱迪表示,表面上看,消费者免费获取发票和商家并没有利益关系,但背后的利益链经不起推敲。首先,商家要求消费者订阅他们的公众号,可以将从中获得的流量转化为经济利益;其次,第三方发票企业或是营销平台跟商家之间也可能存在着利益关系。对于消费者而言,扫码点餐或要求开具发票原本就属于个人合法权益,通过授权个人信息来获取服务是十分不公平的。但绝大多数消费者不愿耗费大量时间精力维权,这才让商家们钻了空子,选择通过这种软收费的方式来获取关注和流量。
对于这类不良现象的整治方法,朱迪表示,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要对商家在非必要情况下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和监管。另一方面是商家自身也要遵守企业伦理,在提供服务时注意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朱迪认为媒体也应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治理的功能,将这种日常消费中容易被忽略的“小事”拿出来讨论,引起社会各界重视,推动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信心和获得感。
(责编:申佳平、陈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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