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国家海洋战略科技力量(2)
三是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愈发突出,海洋战略科技力量成为推动海洋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手段。20世纪以来,由于各国在海洋资源开发过程中采取“先污染,后治理”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垃圾倾倒、“三废”排放、放射性污染物排放、溢油和化学品泄漏等环境污染事故频发,致使海洋环境问题愈发突出。与此同时,全球气候变暖、冰川融化、海洋塑料污染、海洋酸化、危险性废物越境转移等日益加剧,使得海洋生物多样性破坏严重。海洋环境问题影响范围大、有效治理难度高,必须集成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来统筹布局和综合应对。
加快推动国家海洋战略科技力量体系化建设
新时期,要加快建设面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新型国家海洋战略科技力量体系,着力解决我国海洋发展中战略性、长期性的科学技术难题。
一是构建新型国家海洋战略科技力量协同创新体系。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优化重组海洋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在事关国家海域安全、新兴产业培育和环境治理的关键领域布局建设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构建以涉海全国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综合科考船、深潜器、大科学装置等为支撑,海洋领域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技领军企业等密切合作的国家海洋战略科技力量协同创新体系。
二是强化海洋领域基础研究投入。依托国家级科研机构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强化对海洋领域基础研究的投入,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推进海洋领域新兴学科建设。依托大科学装置,加大国家科技计划对海洋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重点聚焦深海智能技术与装备、海洋环境安全保障、可再生能源、蓝色粮仓与海洋工程装备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前瞻性、战略性重大科技项目,培育面向未来的海洋科技新优势。
三是探索海洋领域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在科研方向、人才管理、成果转化等方面赋予其更多自主权。探索建立“不定编制、不定级别、社会化用人”的新型事业单位法人管理体制,完善“主任负责”的运行管理机制。试点采取会员制、股份制、协议制、创投基金等方式,吸引企业、金融机构与社会资本等共同投入建设,促进各类科技平台和科研数据在体系内开放共享。
四是积极培育一批海洋科技领军企业。支持海洋科技领军企业与高校院所在海洋生物、新能源和资源开发等前沿领域共建一批新型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支持海洋科技领军企业参与和牵头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支持海洋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大对海洋科技领军企业深远海关键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打造一批跨领域、大协作和纵深交叉的创新基地。进一步加大企业基础研究支出所得税加计扣除比例,科技领军企业设立的基础研究基金或资助大学科研院所开展基础研究的资金投入,可享受研发经费加计扣除所得税政策。
(作者系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责编:杨曦、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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