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家政兴农行动工作方案》印发(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3-07-14 06:25:01
浏览

(五)开展招聘季活动。组织开展线上“家政服务招聘季”活动,利用短视频平台创新供需对接方式,组织家政企业带岗直播,拓展对接渠道,提升对接效率,吸引更多农村劳动力从事家政服务。(商务部负责)

二、提升就业质量

(六)盘活培训资源。实施家政服务员技能升级行动,依托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利用现有培训资源,为家政服务员提供免费线上培训,并将培训时长和考核结果纳入其信用档案。以“工会家政就业技能培训项目试点”和“工会家政专业阳光暖心项目试点”为依托,鼓励引导培训机构和职业院校开展家政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培训针对性。开展农民工家政服务技能培训,鼓励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有意愿从事家政服务的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针对养老护理、婴幼儿照料等家政服务紧缺工种,开设一批实用性强的培训项目。针对收纳整理、上门烹饪、家装美化等新兴工种,培养一批专业化的家政服务人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跟踪服务

(八)完善就业档案。积极引导家政服务员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上建立就业档案,主动申报就业信息。加强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与培训、教育、就业等领域公共服务资源的信息共享,有效反映家政服务员技能水平和就业状况。(商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创新就业评价。推动平台企业建立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服务评价互动系统,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完善评价方法,逐步形成科学、规范、有效的服务评价体系,并及时向家政企业反馈评价情况,督促其妥善处理相关问题。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对家政服务评价数据的跟踪分析和综合挖掘,及时发现行业的堵点难点。(商务部负责)

(十)加强就业引导。重点关注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进展,引导其在家政服务业实现就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布家政服务员薪酬价位信息,引导家政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样本,保障家政消费者、服务员和企业合法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配套政策

(十一)落实稳岗返岗政策。引导家政企业优先留用脱贫人口,对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补贴等。对跨省从事家政服务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每个年度可按规定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吸纳大学生就业创业。鼓励运作规范、信誉良好的家政企业、家政培训机构开展校园招聘,为年轻人才提供更多就业选择。鼓励高校毕业生创办家政企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保补贴。鼓励龙头家政企业积极吸纳青年实习见习,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家政服务职业教育,按规定享受资助政策。(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输入地权益保障。督促指导家政企业依法与来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的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家政个体经营的,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引导家政服务员加入工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全国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