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家政兴农行动工作方案》印发(3)
(十四)强化输出地权益保障。鼓励家政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到乡、行业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实施家政兴农。有条件的地方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家政服务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依据常住人口规模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供给。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家政服务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县城取消落户限制的政策,确保稳定就业的家政服务员便捷落户。(住房城乡建设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大公共资源倾斜力度。鼓励将具有品牌优势的家政企业、家政培训机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项目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抓住国家扩大有效投资的政策机遇,加大金融支持家政兴农工作力度。同等条件下,鼓励公共机构优先从聘用脱贫人口的家政企业购买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挖掘先进典型,总结经验,支持家政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支持参与家政兴农工作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申报“五一巾帼奖”“巾帼建功标兵”“青年文明号”等荣誉,提升家政兴农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家政服务员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编:孙红丽、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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