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桎梏壁垒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按下加速键(2)
5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研究了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会议强调,要针对重点领域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优化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健全激励约束和考核评价体系,完善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体制机制。
市场监管总局综合规划司司长朱剑桥表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并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同时,还持续开展竞争倡导,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7月5日,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商务部等四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据了解,此次清理范围涵盖国务院各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重点清理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去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共审查增量政策措施16.37万件,清理各类存量政策措施45.2万件,废止修订、纠正违反2.04万件,围绕“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畅通国内大循环”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聚焦市场反映较为集中的公用事业、政府采购、招投标等8个领域。
在公平竞争法律制度规则建设方面,修改《反垄断法》,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性垄断监管制度;修订了《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为规范政府不当干预市场行为提供更加清晰的规范指引;研究起草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征求意见稿)》,已于2023年5月1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系列法律法规制定修改,不断着力完善实施路径,提升了制度效能。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研究员臧跃茹表示,强大的国内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和前提,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的统一性和协同性,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对统一市场的支撑作用,推动国内市场成为一个有机衔接、相互协同的整体,强化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
全国一盘棋 多地推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举措
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之一。去年以来,为推动《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多地推出了具体举措。
在重庆,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定和做法进行全面清理。今年3月至12月,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民生领域执法专项行动,围绕行政性垄断行为方面,重点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自由流通、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等行为,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在河南,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河南发改委全面启动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自查清理2022年7月1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
在江苏扬州,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组织开展了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后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扬州市各地区、各部门对产业政策实施保留、修改、废止等分类处置;在辽宁锦州,清理了市县两级政府1948年设市以来,至2021年止所有政府、政府办存量文件共计44280件,其中市政府13926件,县(区)政府30354件,目前已完成辖区所有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