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多举措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8月1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人民网记者 许维娜摄
人民网北京8月1日电 (许维娜、实习生张思锐)民营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参与者。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很多民营企业家表示深受振奋和鼓舞。
1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就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进行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为进一步破除招标投标领域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的规则障碍和隐性壁垒,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通知》要求各地方、各相关部门从今年以来启动实施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按照原则上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项目抽查,核查这些项目在招标投标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重点是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4种情形:
一是是否存在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二是是否存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招标投标活动;三是是否存在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供给不足;四是是否存在监管执法机制有明显短板等问题。
“本次专项治理聚焦查问题、纠偏差、补短板、抓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严格依法治理,加强协调配合,力求取得实效。” 孟玮称。
针对招标人通过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提出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等要求搞地方保护的,各级行政监督部门要责令招标人进行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针对市场反映突出的围标串标、挂靠资质的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进行打击,影响恶劣的案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通报曝光。
针对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不规范、监管机制不畅通的,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要牵头,会同行政监督部门进一步厘清责任,明确整改任务,抓紧补齐短板弱项。
孟玮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推动解决一批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常态化机制,让经营主体切实感受到招标投标市场环境的优化和改善。
推出多项企业注销便利化措施
近年来,民营企业对经营主体退出越来越关注,对便利化的退出举措更加期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二级巡视员张舒表示,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推出注销便利化等多项措施,分类施策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持续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减注销成本,企业注销便利化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减环节。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改“串联”为“并联”,实现各有关部门注销业务“一次申报、信息共享、共同审核、一网通办”。各地全部开通了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平台集合了市场监管、税务、社保、海关等多部门注销功能,实现了申请人在平台一次申请、分别受理、同步推送、并联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