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董规定:明确八种人员不得担任独董
小字号
人民网北京8月5日电 (黄盛)据中国证监会消息,日前,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作出优化,并从任职、持股、重大业务往来等方面,细化了独立性的判断标准,明确了八种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具体来看,不得担任独董的人员包括: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同时,《独董办法》还改善了选任制度,从提名、资格审查、选举、持续管理、解聘等方面全链条优化独立董事选任机制,建立提名回避机制、独立董事资格认定制度等,并明确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兼职要求。
此外,根据《独董办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股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但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等情形的人员;上市公司设置提名委员会的,应当对被提名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另据了解,《独董办法》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并设置一年过渡期。
(责编:鲁婧、吕骞)
关注公众号:人民网财经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阅读
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先行先试下好“先手棋”
现代化产业体系是现代化国家的物质技术基础,是实现经济现代化的关键标志。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工作重点之一。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推动巩固延伸优势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稳步迈进。人民网推出系列报道,巡礼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挖掘中国经济在高质量发展中孕育的新活力新动力。…
设计时速350公里!新款复兴号今日开跑
人民网北京8月4日电 (记者王连香)记者从中国铁路微信公众号获悉,8月4日,杭州亚运会迎来倒计时50天,专为杭州亚运会打造的复兴号亚运智能动车组列车,迎来首次试乘体验。
12时40分,从杭州西站开出的G55318/55319次复兴号亚运智能动车组列车,途经合杭高铁湖杭段,德清至桐庐东区间,进行了近两小时的试乘行驶,近百名旅客参加了此次试乘体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