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海洋里,做个人信息安全的守护者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3-09-09 0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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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数字海洋里,做个人信息安全的守护者

      【法眼观】

   日前,电影《孤注一掷》热映,在全网掀起一股反诈热潮。网络赌博、投资理财、刷单返利、婚恋交友……如今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胜枚举,造成的恶果让人触目惊心。作为电信网络诈骗的上游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无疑处于源头位置。

   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近年来,以公民个人信息为目标的案件呈迅速增长态势。据统计,2020年以来,我国公安机关累计侦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案件3.6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4万名,破获案件数量和抓获人数连续突破新高。医疗、教育、房地产、物流、电商……此类案件涉及的领域愈发广泛。同时,以公民个人信息为核心,滋生出电信诈骗、骚扰电话、抢号抢票、网络水军、“人肉搜索”、“薅羊毛”等一系列让人深恶痛绝的黑灰产业。

   当前,犯罪分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手段有哪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如何成为黑灰产业的“孵化器”和“瞄准镜”?如何构建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合力?记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采访。

  透视五花八门的犯罪手段

   ■案例:自称为了“好玩”,沈某竟非法查询并下载保存了1100余份征信报告。让沈某后悔莫及的是,他直接把自己“送进”了监狱——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

   沈某原是上海一家国际信托公司的项目经理。通过公司的终端机,沈某数次非法登录某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并下载保存他人征信报告共计100份。在被警方抓获归案后,沈某如实供认了犯罪事实。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早在2013年至2014年间,沈某就已经采取同样的作案手段,查询并下载保存了他人征信报告1000余份。鉴于沈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当庭认罪悔罪,法院依法作出了从轻处罚的判决。

   个人征信被称为公民的“经济身份证”,影响老百姓的出行、贷款、就业等方方面面。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将征信信息列为高度敏感信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50条该类信息即可入罪。

   “涉案公民个人信息类型中,高度敏感信息占比突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玲玲告诉记者,2018年以来,北京各级法院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219件,其中24.6%的案件涉及高度敏感信息,包括征信信息、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和财产信息;9.9%的案件涉及敏感信息,包括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根据《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高度敏感信息50条以上、敏感信息500条以上或其他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的,即构成“情节严重”,触犯刑法修正案(九)所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近年来,因高度敏感信息泄露而引发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权益,对社会公众的心理也造成不小冲击。

   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中,涉案信息的规模日趋庞大。据北京高院统计,在179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一审案件中,除17起案件依据犯罪所得定案外,其余162起均以信息条数作为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其中超过半数的案件信息数量超过5万条,约1/4的案件信息数量超过50万条,少数案件查获的信息多达数百万、数千万条,甚至过亿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