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保障资本市场稳定运行(2)
此外,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民事赔偿的相关司法解释也有待补齐。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董事长夏建亭近日表示,针对尚无司法解释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件,投资者服务中心正积极与相关法院共同推动以支持诉讼方式争取案件落地,不断丰富司法实践。
“让市场参与主体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愿违法,在优化完善机制的同时,更要注重落地执行。”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陈雳认为,要增强监管执法合力,优化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和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加大对涉案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惩戒力度。
守住风险底线
防范风险是加强监管的主要目标。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家认为,完善一二级市场逆周期调节机制,发挥好各类经营主体内在稳市作用,是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风险隐患的必要之举。
如何发挥好各类经营主体内在稳市作用?朱克力认为可以从三方面着手,一是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回购、股东增持,通过提高上市公司股价,提振市场信心。二是进一步发挥好公募基金、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各类投资机构的作用,运用专业投资能力与长期投资理念,稳定市场情绪并推动市场发展。三是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与引导,树立理性投资观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盲目跟风引发市场恐慌。
过去一段时期,“伪私募”“伪金交所”各种形式“类金融”乱象频发。“违背经济金融本质规律的‘伪创新’,造成金融泛化,必然酿成风险。”田利辉表示,要强化上述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意识,深化对重点公司、重点机构、重点业务的监管检查,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力争将市场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
各类风险的传递共振也不可忽视。“当前资本市场风险还体现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方面。市场风险主要来自于市场价格的波动及市场情绪的波动,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方的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主要来自于市场资金面紧张与流动性不足等问题。”朱克力表示,未来应常态化开展防范与应对风险工作,抓好市场风险监测与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置市场风险事件。强化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方的监管及违约处置力度,防范信用风险事件的发生。加强市场流动性监测和管理,保持市场资金面稳定与流动性充足,多措并举守牢风险底线,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责编:郝帅、李楠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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