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柱有效保障老有所养(2)
中国银行业协会养老金业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田军建议,要完善养老金融政策。一方面,针对现有政策提供配套指导细则和产品开发指引,推动行业规范化建设,确保养老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另一方面,在明确养老金融发展方向的基础上出台金融支持养老产业的配套优惠政策,为金融机构发展养老金融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此外,还要优化养老金制度。“对比其他一些经济体,我国的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率相对较低,补充保障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可以通过引入特殊情况下养老金的提前领取,逐步放开年金个人投资选择权等措施,持续提升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吸引力。”田军认为,可以逐步打通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养老金个人账户,将养老金体系的各层次有机联系起来。
在职业年金、企业年金投资运营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短期投机现象。“例如理财产品没能带来正收益,服务费就归零。我认为这是比较典型的短期行为的倾向,是好心办坏事。”胡晓义认为,应构建有利于养老金融长期稳定发展的制度环境,不仅要从正面引导,也要明确此类禁止性规则。
原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建议,扩大基金投资范围,改革完善保险机构的考核机制,将短期考核调整为中长期考核,同时发挥养老基金长期稳定的优势,支持资本市场加快发展,提高保险业全类收入水平,实现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良性互动、协同发展的共赢局面。在能力提升的基础上,可以提高保险公司参与社保基金、地方社保基金、医保资金投资管理的比重,提高全社会保障基金运用的效率。
“未来保险资本机构要在研发精品中进一步发挥自身的能力优势,不断提升产品的创新能力和解决方案水平,匹配多元化的养老金筹资需求、管理需求,积极开发具有绝对收益属性、收益来源更加多元、能够穿越经济周期、提供长期稳健回报的养老金产品策略,满足广大老百姓的养老需求。”梁涛说。
开拓多种养老服务
近年来,保险业在做好风险有效隔离的前提下,采用了债券、股权、物权、相关金融产品等多种形式,参与了养老保险筹资,形成了“保险+养老社区”“保险+居家服务”“保险+旅居康养”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目前有30多家保险公司开展了‘保险+养老社区’类业务,在建和规划的养老社区超过70个,运营床位超过2.8万张。”梁涛说。
目前,保险公司已经成为养老机构重要的投资和运营主体。专家认为,应重点发挥保险公司开展寿险业务的优势,将保险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养老服务相结合,充分满足老年群体的多元化需求,从制度、产品、服务等多方面推动保险业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由偏好重资产模式逐步转向轻重资产结合、以轻资产为主的模式,扩大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旅居康养服务的覆盖面,构建“保险+养老+投资”服务体系和产融结合的全产业链康养生态。
梁涛表示,在发展银发经济的过程中,保险业在投资方面大有作为。一方面,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以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为个人养老金账户提供更加丰富的养老金融产品选择。根据试点地区一年多的进展情况,建议进一步放宽个人养老金个人账户开户的限制,适当提高取用的灵活度,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优化缴费的期限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