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惩防资本市场财务造假(3)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4-07-09 10:38:01
浏览

  此案中,被告人为满足委托人高额评估结果诉求,在不具备专业资质的情况下,借用其他资产评估机构的资质,违规出具虚增价值的评估报告,致评估标的物被溢价逾100%征收,造成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人民法院依法惩处资产评估等中介组织违规出具虚假报告意见的行为,充分体现了对财会监督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民事责任侧重救济受害人、刑事责任侧重震慑违法犯罪,民事案例与刑事案例相配合,可以更好警示相关市场主体,营造崇法守信的市场环境。”专家表示。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高度重视提升财务造假违法违规成本和涉及的投资者保护工作,积极推动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追责体系。在立法层面上,推动修订《证券法》,对违规信披公司和责任人的罚款上限由60万元、30万元大幅提升至1000万元、500万元,对欺诈发行的罚款上限由募集资金的5%提高到1倍;《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违规披露的刑期上限由3年提高至10年;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

  在立体化追责上,行政处罚是立体化追责的一环,刑事追责和民事赔偿也是立体化追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追责方面,今年以来,证监会已依法将40余起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民事追责方面,证监会指导投资者服务中心,积极支持投资者发起民事追偿诉讼,综合运用先行赔付、支持诉讼、代位诉讼等,强化投资者赔偿救济。目前正在对上市公司(包括部分退市公司)重大违法案件支持投资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发起普通代表人诉讼10起,在审支持诉讼22起。

  “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追责体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表示,最高法加强与监管部门协同,强化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的衔接配合,共同致力于惩罚资本市场违法犯罪,净化资本市场。据了解,后续监管将加快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强化行政追责威慑力。推动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加强对“关键少数”及构成犯罪配合造假方的刑事追责。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推动简化登记、诉讼、执行等程序,加强对投资者赔偿救济,提高综合违法成本。

  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强化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实施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等行为的立体化追责力度,不断深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动,将“长牙带刺”的监管执法要求落实到位。最高人民法院将全面贯彻“新国九条”,扎实推进投资者权益保护,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责编:罗知之、陈键)

关注公众号:人民网财经

关注公众号:人民网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