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11月CPI同比小幅上涨0.2%
人民网北京12月10日电 (焦磊)12月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今年11月份全国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数据。11月份,CPI同比上涨0.2%,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主要受食品价格涨幅回落带动。
“11月份,受气温偏高及出行需求回落等因素影响,全国CPI环比有所下降,同比小幅上涨。”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师董莉娟表示,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继续回升,同比上涨0.3%,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分析,11月CPI同比小幅上涨主要受当月气温偏高影响,蔬菜、水果供应增加,价格水平大幅下降,带动食品价格走低,拖累整体CPI同比涨幅低位回落。
具体来看,11月份,全国平均气温为1961年以来历史同期最高,冷空气过程偏少,利于农产品生产储运,食品中鲜活食品价格大多超季节性下降,其中鲜菜、猪肉、鲜果和水产品价格分别下降13.2%、3.4%、3.0%和1.3%,合计影响CPI环比下降约0.46个百分点,占CPI总降幅约八成。
“实际上,当月食品之外的其他商品和服务价格走势平稳,同比涨幅较上月有所回升。”王青表示,受“两新”等政策支撑,叠加部分车型新款上市,燃油小汽车价格环比上涨0.2%,为近9个月以来首次转涨。同时,手机等通信工具价格也在较快上行。受这些因素影响,11月工业消费品价格同比由上月的下降0.2%转为持平。
值得一提的是,11月国际金价高位下行,带动“其他商品和服务”CPI环比下降0.1%,受上年同期基数下行影响,当月“其他商品和服务”CPI同比涨幅为5.2%,较上月扩大0.5个百分点。
展望未来,王青认为,伴随食品价格下跌的拖累效应减弱,以及“两新”等存量政策持续显效,再加上近期楼市持续回暖,居民消费需求会进一步回升,预计物价上涨动能会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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