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落地”
新华社北京12月14日(记者潘清、刘慧)上交所市场首单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14日正式“落地”。证监会同日表示,继银行间债券市场之后,交易所债券市场推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以市场化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14日“落地”的信用保护工具由中证金融与华泰证券对江苏亨通光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创设。亨通光为上交所民营上市公司,目前主体评级AA+。当日,亨通光通过簿记建档方式顺利发行公司债(18亨通01)1亿元,发行利率为4.9%,中证金融和华泰证券向该期债券认购机构共出售信用保护合约名义本金3000万元。同日,招商证券对海亮集团当日发行的公司债券出售信用保护合约。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交易所市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具有两大特点:首先,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结合前期试点经验,市场主体自愿参与、公平协商。民营企业选取、价格形成、期限安排等具体实施环节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中证金融与市场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以短期限为主,契合民营企业融资需求。其次,健全激励约束安排和风险共担机制。中证金融和债券承销机构按照风险收益对等原则,共同出售信用保护合约,共担风险。
据悉,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上交所近期还将发布信用保护工具业务规则,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的支持作用,着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证监会信息显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落地交易所债券市场经过了央行和证监会的紧密协作。
证监会表示将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债券发行人的沟通衔接工作,在坚持市场化原则基础之上,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利用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在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